原标题:快看 |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交易,浙江平阳农商行合计被罚215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记者 | 方德能
编辑 | 张一诺
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发布7张罚单,剑指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农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平阳农商行的违法行为类型有3类:
1、未按照规定履行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对于平阳农商行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这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90万元、35万元、90万,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215万元。
陈喜权,平阳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对平阳农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户、假名账户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5万元。
陈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对平阳农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2.5万元。
王雪野,平阳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对平阳农商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4万元。
陈蕾蕾,平阳农村商业银行北港支行闹村分理处客户经理,对平阳农商行北港支行闹村分理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2万元。
易剑锋,平阳农村商业银行水头支行行长,对平阳农商行水头支行未按照规定履行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1万元。
蔡晓雁,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腾蛟支行副行长(主持),对平阳农村商业银行水头支行未按照规定履行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