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两年审结网络诈骗类犯罪案件274件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30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山西省法院2019年至今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成果。2019年以来,山西全省法院审结的682件网络犯罪案件中,网络诈骗类犯罪案件共274件,涉被告人512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6人,占比10.93%;判处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85人,占比16.60%;判处3年以上、不满5年有期徒刑131人,占比25.58%;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刑罚234人,占比45.70%。
同时,山西高院通过对山西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例的分析,发布了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10种突出表现形式,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辨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陷阱的意识和能力。
1、通过与被害人网络聊天,谎称要买其游戏账号,并要求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交易,再以被害人账户需要激活、没有安全证书、缴纳保证金等方式,让被害人扫码转账实施诈骗;
2、冒充网络购物平台客服人员,以被害人所购买商品质量有问题要退款为由骗取信任,通过向被害人发送“钓鱼网站”链接非法获取被害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通过网上无卡取款业务直接提现或网络消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3、以办理信用卡、办理贷款等名义,大量向客户收购银行卡,并将收购的银行卡验证后提供给境外赌博网站实施诈骗;
4、通过后台操纵赌博网站,骗取被害人钱财;
5、在互联网上发布办理信用卡虚假信息,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冒充代办公司或银行工作人员,谎称需要资料费、手续费等,诱骗被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
6、冒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谎称办理小额贷款骗取信任,以需要缴纳保证金、验资流水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7、冒充网红美女网络交友,以给亲属看病、帮朋友打官司、开店用钱等借口,骗取被害人钱财;
8、在网络上散布色情服务信息,冒充“客服”“按摩小姐”等角色,以缴纳服务费、健康费、安全费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
9、通过在网上宣传推广、发布虚假的期货经营许可信息,以及虚假手机App期货交易软件,骗取被害人钱财;
10、以被害人Q币充值未成功或订单交易未成功,需退款为由,向被害人提供付款二维码,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账户。(总台央视记者 王曦)
(编辑 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