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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及时,上交所对申华控股控股股东辽宁华晟予以监管关注

时间:2021-01-06 18:46:18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信息披露不及时,上交所对申华控股控股股东辽宁华晟予以监管关注

1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经查明,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晟)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控股或公司)446,365,2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其中,辽宁华晟持有公司227,4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8%,为公司控股股东。

前期,华晨集团持有的公司21,673,266股已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11%。2020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公告称,2020年8月18日,辽宁华晟所持有的86,047,817股公司股份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4.42%。辽宁华晟持有公司的冻结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华晨集团冻结股份合计达到107,721,073股,股份冻结比例合计总公司股本的5.53%,已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但辽宁华晟未在其与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冻结比例达到5%时及时对外披露,直至2020年11月9日才告知公司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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