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官拒绝人情官司遭同乡杀害,嫌犯曾因殴打领导被辞退
1月12日7时30分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遭杀害。
事发当日,湖南高院在官方网站发布这一消息。湖南高院称,经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财经》记者获悉,向某是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湘邮科技”)的原员工向慧,因与湘邮科技产生劳动争议,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向湖南高院申请再审。2020年9月,湖南高院驳回向慧的再审申请。周春梅并非向慧案件的主审法官,因与向慧曾是高中同学,向慧曾希望周春梅帮她打招呼。周春梅拒绝后,向慧心生怨恨。
《财经》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此前向慧曾多次发信息对周春梅不帮忙表示不满和埋怨。案发前的1月5日,向慧来到周春梅住处的物业应聘保洁。1月12日早上,周春梅出门上班,走出电梯口后,在地下车库遭遇犯罪嫌疑人向慧行凶。周春梅倒地后,向慧还在“(周春梅)后颈和后背补了两刀”。
作为曾经的高中同学、大学校友,向慧何以至此?
根据向慧与湘邮科技的劳动争议裁判文书可知,现年44岁的向慧,此前在湘邮科技工作19年。2019年3月,向慧因对工作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手持木棍殴打其部门负责人,并在员工群发表对领导的负面评价。2019年5月5日,湘邮科技解除与向慧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其离职,由此引发后续的劳动争议诉讼。向慧曾在劳动争议案的上诉中称,她是家庭唯一的就业人口,家庭生活艰难,叠加疫情影响,再就业更不现实。
1月13日,湘邮科技有关负责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湘邮科技与向慧的劳动纠纷一直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先后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和再审,都是按照合法合规的流程在处理。劳动纠纷案的源头——向慧殴打其部门领导一事,此前也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刺杀法官同学前多次发信息骚扰
45岁的周春梅,法学专业出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曾主审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
周春梅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此次凶案的嫌犯向慧是其高中同学、大学校友,两人并非网传的“闺蜜”。
两人毕业后在不同的领域发展。向慧自湘潭大学毕业后,2000年入职湘邮科技,先后任职研发工程师、售前技术员、初级售前等职位,在湘邮科技的工作持续到2019年5月。
相关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凶案发生的1月12日早上,周春梅准备出门上班,在住处地下一层的电梯口遇到向慧,向慧“从电梯口捅刀,追到车库”。周春梅在两台车之间倒地,之后向慧又补了两刀。根据湖南高院的通报,周春梅当场死亡。
根据上述知情人士的描述,向慧疑似有备而来。1月5日,向慧到周春梅住处的物业成功应聘保洁人员,因此得以接近周春梅。这名人士还表示,此前向慧因其劳动纠纷案找周春梅帮忙被拒绝后,向慧多次发信息骚扰周春梅,怪周春梅没有利用职权袒护她。周春梅对向慧表示,不干预其他法官办案是原则,个人不会帮她打招呼,后者因此怀恨在心。周春梅晓得向慧性格偏执,还跟同事讲过此事,“周和同事都认为案件公正,并且不干预案件是原则,也就坦荡。”
周春梅在湖南司法界口碑良好。《财经》记者从湖南法院系统和律师界多名人士处了解到,周春梅业务能力及行事作风备受好评。一位与之有过工作接触的人称,“周春梅是很低调的人,她是努力上班的典型。”
《中国审判》杂志曾发表过周春梅的人物报道。报道提及,周春梅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她情系妇女儿童,用“爱之光阴”传播温暖和正能量。
周春梅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Ronald Myles Dworkin) 的名言,“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在周春梅心中深深扎根。
未料想,噩运突如其来。据了解,周春梅的孩子“小的才2岁8个月”。
嫌犯曾殴打领导被辞退打劳动官司
《财经》记者未联系到向慧的家人。向慧的一名原同事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以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公开信息显示,湘邮科技是“中国邮政第一股”,为全国邮政系统重点科研和技术支撑单位。近年来,湘邮科技主要围绕应用软件、GIS北斗应用、金融智能安防应用、系统集成和产品制造五大主营业务开拓市场。湘邮科技近年来的盈利能力乏善可陈,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其营业收入2.95亿元,同比下降5.02%;净利润-6424万元,同比下降4029.67%。湘邮科技2020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亏损611.95万元。
通过可查询到的相关司法裁判文书,可以大致还原向慧与湘邮科技的劳动纠纷案。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曾审理向慧与湘邮科技的劳动合同纠纷,该院一审民事判决显示,2000年起,向慧先后在湘邮科技从事综合员、研发工程师、售前技术员等工作。2007年12月10日,向慧和湘邮科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07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止。合同约定,如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12年12月10日,向慧和湘邮科技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2019年3月11日9时许,因向慧对公司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6楼办公室内手持长约40cm、直径3cm的木棍,对其领导祝某实施殴打,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慧在公司的钉钉员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发表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2019年3月14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向慧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2019年3月26日,向慧向公司领导发送邮件,请求休病假或事假一个月。该公司领导回复称,已经收到请假信息,但告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请病假需提交相关病例资料并提交请假条请公司领导审批。在相关部门领导没有审批同意前,不得无故缺勤,否则按旷工处理。
2019年4月26日,向慧与伤者就打人事件达成和解协议书,并支付医药费及部分赔偿款。2019年5月5日,湘邮科技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向慧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又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违反国家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为由,当天解除与向慧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其离职。
此后,向慧开始司法维权。向慧向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仅支持其诉求中的湘邮科技支付其年休假工资5443.29元,其他仲裁请求未予支持。对该裁决不服,向慧起诉到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向慧起诉要求,撤销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克扣她的工资和未休年假工资近20万元。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认定,湘邮科技解除与向慧的劳动合同并不违法,向慧的行为后果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违反了湘邮科技员工手册(2018版)的相关规定,因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法院判决湘邮科技支付向慧工资和未休年假工资5万余元,驳回其他诉求。
此案宣判后,向慧上诉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向慧向湖南高院申诉,2020年9月4日,湖南高院驳回向慧的再审申请。
因此次诉讼,向慧与周春梅的人生再次产生交集。据《财经》记者了解,再审时,周春梅并非向慧案件的审判法官,向慧希望周春梅能帮忙打招呼,但周春梅认为向慧的再审理由并不成立,并且不干扰法官办案是她的原则,因此拒绝了向慧。
向慧则对诉讼寄予重望。湖南高院的再审裁定显示,向慧在再审时声称,她是家庭唯一就业人口,生活困难,再就业艰难,湘邮科技负有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和义务,不应侵犯劳动者的权益。此前在二审时,向慧也有类似表述,向慧在二审上诉理由中写道,她一直处于非正常的低收入水平,2013年还被纳入长沙市低收入家庭,2018年被纳入湘邮科技困难职工家庭,一旦失业,势必让家庭生活更加艰难。同时向慧已经40多岁,“叠加疫情影响,再就业更不现实”。但二审和再审结果并未改变一审判决。
如何保障法官人身安全
案发当晚,湖南高院相关负责人来到周春梅家中慰问家属。湖南高院公开发布的通报称,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殉职。
1月13日,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文闻对《财经》记者表示,周春梅被害案正在调查中,不便透露案件更多详情。文闻还表示,此次事件对进一步保障法官人身安全敲响了警钟,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举措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
对于周春梅被杀害一案,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的公众号发文,“围猎法官挑衅司法权威必受法律严惩”。该文称,仍有极少数人,为了最大限度维护个人利益,试图找人找关系,围猎法官,让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并在法官坚守纪律底线拒不配合的情况下,不惜用暴力手段伤害法官。
2017年,因全国发生多起法院干警遭报复伤害等恶性事件,持续引发舆论关注。2017年2月,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2017年7月18日,第一届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周强强调,要督促加强履职保障设施建设,将维护审判秩序和法院安全、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增强广大法官依法履职安全感。要指导法官树立职业安全观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的法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救助。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推进法院安保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法官权益保障相关制度,为法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但对于法官在办公场所之外的地方的人身安全威胁显然是“盲点”。2016年9月8日,山东寿光法院的两名执行人员到一银行查封被执行人账户,办理中有30余人冲进银行对二人围攻殴打。
虽然《法官法》规定,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但很难得到有效落实。
法官权益保障不仅事关司法权的正常行使,更关乎国家法治建设和法律权威。周春梅被杀害后,如何保障法官人身安全再次引发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