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团互助关停 监管呼声渐长 网络互助何去何从? 来源:第一财经
继百度系灯火互助“熄火”之后,美团也于近日宣布将关停其互助业务。关于网络互助“劣币驱逐良币”的讨论再次发酵升温。
又一互联网大厂叫停网络互助
美团互助日前发布关停公告称,因业务调整,美团互助将于2021年1月31日24点正式关停。关停后,公司继续聚焦主业发展,为用户和商户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关网络互助用户分摊上升、用户退出增加、逆向选择风险等问题再次引发市场的关注与热议。
所谓网络互助是一种原始的保险形态与互联网的结合,简单说来就是“一人生病,众人均摊”的模式,通常为“小额保障+即收即付”制。
我国网络互助最早以2011年“互保公社”成立为标志,此后行业迎来发展机遇期,2018年,以支付宝“相互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相继入局,推出各自的互助计划,行业规模迅速扩张、用户数量激增。
不过,随着互助平台的井喷式发展,网络互助平台也陷入尴尬境遇:会员数量下降、分摊费用上升。以“相互宝”为例,天风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其参与分摊人数连续两期负增长,首次出现近2%的较大幅环比下滑。2020年12月第一期,整体参与分摊人数10332.16万人,环比下滑1.74%,首次出现较大程度的环比负增长。
与之对应的是,“相互宝”分摊金额仍在持续上升。相互宝公示信息显示,2020年“相互宝”大病互助计划的全年分摊金额总计为91元。虽然低于年初预测的188元最高线,但与2019年的总分摊金额29元相比,费用仍大幅攀升。
光大证券则在报告中指出,人均年度分摊金额提高会使得分摊会员人数下滑。如何保证人均年度分摊金额稳定是分摊会员人数持续增加的关键因素。
此外,对于网络互助平台的合规问题争议不断,将网络互助纳入监管的呼声渐长。
2020年9月,银保监会发文表态: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坚持对所有保险活动实行严格准入、持牌经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
去年8月流量巨头百度旗下的“灯火互助”退出,该平台上线不足一年,累计会员人数还不足44万人,并且是第一家退出的互联网大厂旗下互助计划。
此次美团互助宣布退出,再次引发市场热议。公开资料显示,美团互助于2019年6月上线,自上线以来,美团互助已公示分摊18期,并帮助382名患病会员。其间,2020年4月公示第一位受助者案例、2020年6月升级为首个“不限病种”的大病互助计划。
不能替代商业保险
需要肯定的是,与传统保险公司相比,网络互助平台因加入门槛低、便利性、普惠性等优势惠及了更多低收入人群。
比如,“相互宝“目前成员规模稳定在1亿以上,成员中有一半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来自农村和县城的成员占比超过三成;水滴互助的主要用户为三线及以下城市群体,会员中超七成人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
蚂蚁集团发布的《网络互助行业白皮书》预测,到2025年,互助参与人数将达到4.5亿人。
但网络互助并不能替代商业保险,只能作为补充,具体体现在保额、保障时间和不确定等方面。光大证券在研报中以“相互宝”举例分析认为,在保额方面,相互宝对于40岁以上的恶性肿瘤高发人群最高互助金额仅为10万元,以2020年6月公示数据为例,发病率最高的肺癌治疗费用平均为50万元,保额覆盖程度低,而重疾险的保障额度在50万~80万元不等,较相互宝保障更有力。
此外,在保障时间方面,相互宝大病互助计划用户60岁自动退出相互宝,而原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显示,55岁居民重疾经验发生率男女分别为1.28%、0.81%,65岁居民重疾经验发生率男女分别为2.53%、1.70%,重疾发病率提升近2倍。相互宝用户60岁后风险概率极大提升。
光大证券认为,由于网络互助平台的保障周期和保险责任并不明确,其对传统保险公司影响有限,网络互助平台更多作用于保险体系外的保障补充。
纳入监管呼声渐长
在网络互助进入“瓶颈期”的同时,将网络互助纳入监管的呼声渐长。
此前,监管部门多次就网络互助公开发声,提示风险,并明确划定四条监管红线,要求网络互助与商业保险严格划清界限。而随着行业的井喷式增长,监管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
2020年9月8日,银保监会打非局发布理论研究文章《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文章指出,相互宝、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
文章提出,坚持对所有保险活动实行严格准入、持牌经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
在市场看来,这一明确的监管表态,成为美团互助关停的一个直接导火索。而此前,蚂蚁集团也曾在招股书中多次提及相互宝的合规问题。蚂蚁集团表示,如因各种原因相互宝无法满足合规性要求,不适合蚂蚁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继续经营,则蚂蚁集团将剥离相互宝业务。
一直以来,对于网络互助平台是否存在资金池及涉嫌绕开保险监管,众说纷纭、意见不一,监管也存在空白。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撰文称,虽然很多网络互助平台打着中介服务与公益性质的旗号,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保险行为。但却因为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多数网络互助平台仍试图游离于监管之外,挑战法律,以居间为名,推脱资金链断裂的法律责任。她认为,伴随法律层面定性的明确,现有互助计划的模式将被纳入监管范畴,从而解决迄今互助计划暴露出来的赔付问题与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