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黑龙江绥化市分类解除管控措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月6日,记者从黑龙江绥化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了解到,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黑龙江绥化指导组、省委赴绥化市疫情防控指导组同意,绥化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6日发布了《绥化市分类解除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安排意见》。
分类解除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安排如下:
一、分类解除管控措施
(一)兰西县、肇东市、庆安县、明水县
从2021年2月3日起实施分类管控措施,2月6日开始以县(市)为单位进行全员核酸检测,2月9日全部检测完成。如全员核酸检测未发现阳性感染者,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如发现阳性感染者,根据流调结果研判后确定解封方案。
(二)绥棱县、青冈县
从2021年2月3日起实施分类管控措施,2月6日开始以县为单位进行全员核酸检测,2月9日全部检测完成。如全员核酸检测未发现阳性感染者,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如发现阳性感染者,根据流调结果研判后确定解封方案。此前因发现阳性感染者实行封闭管理的小区村屯,自最后一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人员)的环境消杀完成日算起,满14天后实行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则全面解封,发现阳性感染,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进一步防控措施。
(三)安达市、海伦市、北林区
1.在重点区域(小区、社区、村屯)全员核酸检测阴性前提下,对于目前14天内无新发现阳性感染者的小区,允许居民错峰下楼在小区内活动。对于目前14天内无新发现阳性感染者的社区,允许居民凭出入证登记后进出小区。对于目前14天内无新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村屯,允许村民在村屯内活动,严格防止人员聚集。
2.实行分类管控措施到区域内全部解除中高风险后,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如未发现阳性感染者,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村屯卡口严格管理,严防进出。继续进行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交通管制,除了保障生活必须的公共场所开放,其余场所一律关闭。
(四)望奎县
按高风险地区严格管控,在风险等级降低前,执行最严格管控措施。全县新发现阳性数量归零14天后,再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如未发现阳性感染者,可按照先社区、村屯内部解封,再逐次恢复县域内公共交通、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最后开放县域对外通道的方式,逐步实行全县范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实施步骤为,先进行7天半封闭管理,半封闭管理期间允许居民凭出入证进出小区,同时加强防控。
一是继续实施健康监测。在解除封闭管控措施7日内,社区(村)对所有人员继续进行健康监测,每日登记2次体温,询问1次是否存在“八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腹泻、嗅觉味觉异常)。居民(村民)有异常状况及时报告网格员,网格员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逐级报告。
二是严格卡口管理。解除最严管控后,各社区(村)仍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测温、查证、验码、登记等防控措施。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基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为居民(村民)办理出入证件,严格出入管理。
三是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社区(村)解除最严管控后,居民(村民)要勤洗手、不聚餐、不聚会,在小区(村)内活动时需佩戴口罩,禁止扎推交谈、打牌、下棋、唱歌、跳舞等一切聚集性活动,不建议具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及解除隔离后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四处活动。通过强化巡逻检查,指导居民(村民)正确佩戴口罩,加强自身防护,及时劝告和疏导聚集人群。
四是强化公共场所管控。社区(村)内的文体活动室、KTV、洗浴等场所暂不开放,组建文明劝导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禁止聚集性活动。宾馆、餐馆、超市、小门店等各类经营场所采取测温、验码、登记、限流等管控措施。
五是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管控。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治愈患者本人及其同住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回访,开展健康监测。
六是持续做好环境消杀。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按社区(村)消毒需求,足量配备消毒人员、消毒药剂、消毒器具以及消毒防护用品,组织卫生院及相关力量每天至少开展1次全面消毒,并对楼道、电梯间、户外活动设施、垃圾桶站等公共区域按照规定频次定时消杀,做好消毒记录,在公共区域进行公示。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消毒区域、频次、每次消毒时间、消毒人员与巡察监督员的签字。
如7天半封闭过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根据流调结果研判后确定解封方案。
如7天内未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再逐次恢复县域内公共交通、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最后开放县域对外通道的方式,逐步实行全县范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保障措施
(一)做好市场保供和生活保障。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节日需求。做好特殊群体帮扶,关心关爱弱势群体,保障特殊需求。
(二)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管控。强化基层社区管控和医院、药店、隔离点“哨点”作用,做好出院患者、解除隔离人员、离绥人员、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管控,严防疫情出现反弹。
(三)严防各种聚集活动。减少人员流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禁止聚会、聚餐、娱乐等一切聚集活动。特别是严防春节期间聚集,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如电影院、图书馆、洗浴中心等一律不开放。
(四)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精准做好舆论宣传和舆情管控,加强群众心理疏导,传播健康科普知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读,增强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意识。
(总台央视记者 于文波)
(编辑 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