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媒体近日爆出“猛料”,称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曾干预英国政府和议会的立法工作,而王室则对此说法予以否认。
英国《卫报》7日报道称,伊丽莎白二世在上世纪70年代利用“女王同意”(Queen's consent)程序游说政府修改一项法律草案。该报援引英国国家档案馆(TNA)公开的相关记录分析称,伊丽莎白二世的私人律师曾向英国政府大臣施加压力,最终使得一项信息透明法案中加入了一项豁免条款,以防止女王的私人资产被公开。
该报8日又曝出了三项受到此类影响的法律,分别与国家遗产、道路安全和土地租赁有关,其中涉及到伊丽莎白二世的私人庄园。此外《卫报》还称,伊丽莎白二世和王储查尔斯利用“女王同意”程序审查了1000多项议会还未通过的法律草案。
《卫报》7日称,“女王同意”程序及其使用使得英国君主不干预议会的原则受到了怀疑。利物浦大学宪法学高级讲师亚当·塔克(Adam Tucker)8日在《卫报》发表评论称,“现在我们知道神秘的‘女王同意’不仅仅是形式程序”,他还呼吁要废除这一制度。
英国王室网站将“女王同意”描述为一项“历史悠久的惯例”。按其规定,凡有关王室特权、王室财产和利益或世袭收入的法案,议会会请求女王的同意,女王通常也不会拒绝。“女王同意”与外界较为熟知的“御准”(royal assent)不同,后者指立宪君主正式批准并颁布议会已通过的法案,由此立法的程序。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8日报道,在《卫报》7日发表“女王游说干预立法”的报道后,白金汉宫发言人回应称,法律草案如果需要获得君主同意,就会按“惯例”(convention)提交给君主,而且君主“仅靠大臣的建议”作出同意,并会公开记录。
白金汉宫否认伊丽莎白二世曾干预议会立法:“任何称君主曾阻拦立法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白金汉宫发言人称,一项可能影响王室利益的法律是否需要“女王同意”是由议会决定的,与王室无关,“君主的角色完全是形式上的”,“如果政府要求,君主总是会给予(法律草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