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楼观察 | 青岛美丽屋、国源美寓等9家住房租赁企业登“黑名单”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降低群众租赁风险,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的《关于租赁企业投诉情况的通报》,对2021年2月份区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受理的租赁企业投诉情况进行了通报。
图片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家租赁企业登上“黑名单”
根据通报,今年2月份青岛全市共有9家住房租赁企业存在被投诉情况,分别为: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天成美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源美寓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优联生活智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金宣公寓)、青岛速租公寓有限公司、青岛盈硕公寓有限公司、青岛优家美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润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青岛惠众安居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李沧第一分公司。
图片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家被投诉的租赁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发布虚假房源、合同纠纷、拖欠承租人押金、强制收费、拖延支付业主租金等问题。
同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做了官方提醒: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与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纠纷。并请广大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审慎选择租赁企业,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部分纠纷迟迟无法解决
从通报名单上看,其中包括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天成美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多家房产中介,在近半年内几乎每个月的政府通报名单中反复出现。
从通报中可以看到,涉及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20余条投诉,均未得到解决。据了解,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连续多月因合同纠纷、退租不退贷、拖欠租客租金和押金、维修等问题屡屡登上“黑名单”。
据美丽屋官网介绍,美丽屋是联优科技旗下的全国性长租公寓品牌。天眼查显示,美丽屋成立于2015年8月,是一家房产O2O(线上线下)服务提供商,平台主要通过网站和手机APP来提供房屋整租以及合租服务。平台将业主闲置房屋租下来,经过装修改造后,再向租户出租。除面向租客和房东的业务外,也会涉及对于房产经纪企业的扶持业务。
界面山东通过百度引擎搜索“美丽屋”关键词,发现全国多地都曾出现美丽屋与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纠纷问题。虽然美丽屋公司已表示在积极解决客户反映的问题,但根据官方通报,美丽屋公司2月份在青岛遭到的共计22次投诉,暂时未有任何一次投诉得到有效处理或解决。
除美丽屋之外,很多租客通过网络“吐槽”天成美寓公司,称“用各种套路乱收费,就是骗子公司。”据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2019年11月2日消息,有多位租客曾向栏目反应被多收了两倍的供暖费。据信网消息,2020年8月12日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有三起与天成美寓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开庭。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曾表示,这类公司其实属于新兴的房屋租赁模式,通俗一点讲就是二房东。这些人利用房屋收取了租金以后跑路,住建部门也没有相应的职权去抓捕这些人。
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任重道远
随着“房住不炒”大方向的逐渐深入人心,今天租赁市场已经成为青岛乃至全国住房市场中占据重要比例的部分。但受2020年疫情“黑天鹅”影响,租赁市场热度迅速下降、市场需求缩减或推迟,随之长租公寓出租难度增加、空置率提升,爆雷事件频发生,影响了房东和租客的权益。
据贝壳研究院数据,2020年全国重点40城平均月租金为37.8元/平米,同比下降9.9%。一、二线城市同比降幅均达4.0%,三线城市同比下降1.5%。上半年的疫情对大部分企业以及各类商户产生了冲击,致使原先应返城的流动人口减少,而一、二线城市的租赁需求中外来流动人口占比更高,住房租金下降幅度较大。
其中青岛2020年平均月租金为25.2元/平,同比前年下跌9.3%。
2020年9月7日,住建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据贝壳研究院分析,该条例的推出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伴随着我国住房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参与主体的种类和数量不断扩大,市场运行的规则也日益复杂,过去只针对房东和租户的法规已难以覆盖对整个市场的指导和监管。行业此前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事件,长租公寓企业跑路、租金贷、虚假房源等问题,影响了租客和房东的权益。该条例从租赁出租和承租、租赁企业和经纪活动监管等方面对租赁市场的主体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租赁市场监管制度化。
而针对各城市长租公寓频繁爆雷的情况,许多城市已经开始分别采取了相关政策。
其中,杭州市在2020年8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风险防控金缴交工作,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
2020年11月初,昆明市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将着重加强对主城中心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的资金监管,同时,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专用账户,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实行分阶段、按比例动态监管,监管资金额度为项目预售总额的30%。
2020年11月20日,潍坊市住建局发布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意见稿,预售资金要专户专存、专款专用,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2020年11月23日,据澎湃新闻消息,江西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申请住房贷款的,应将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预售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应当提供购房人已存入专用账户的首付款凭证。
此外,近几个月以来,山东枣庄、浙江、河北秦皇岛、宁夏银川、四川泸州、浙江嘉兴、河北石家庄、福建福州等地都发布了相关政策,加强预售资金的监管。
1月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从筹集租赁房源、培育市场主体两方面入手,通过对新建、改建、盘活等各类租赁住房项目,以及住房租赁企业、中介经纪机构等不同行业主题的资金补偿标准进行明确,对青岛本土的租赁市场高质量健康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工作仍任重道远。对于接下来的住房租赁市场,或许我们仍需进一步发挥政府监管力量,通过加强租赁机构的资金监管、限制企业过度利用金融杠杆等方式对租赁机构行为进行规范,加快住房租赁条例出台,才能保障租户、房东和中介的权益,从而维护青岛乃至全国住房租赁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