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发布中小学教材整治新规,涉及这些方面
3月31日,海南省教育厅结合海南省中小学教材建设实际,发布了《海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三年。
《细则》明确要求海南省中小学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海南各市、县(区)不得编写组织编写地方课程教材,学校不得编写出版校本课程教材,确需编写的应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审核。严禁编写意识形态属性强的地方课程教材。
《细则》鼓励符合相应条件和资质的编写单位在教材使用过程中依据海南省课程教材建设规划完善教材,未按相关规定修订和送审的教材不允许使用。此外,教材出版发行不得含有任何商业广告,及各类教辅资料网站链接和二维码等信息。
《细则》中提到,违反实施细则单位或个人,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