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王紫薇
近日,一律师起诉某电商平台一事得到了网友的高度关注。该律师称,他参与电商平台裂变营销活动“砍价免费拿”,并对一款手机进行砍价。但在买了砍价加速包、邀请十多位好友砍价之后,该律师所“砍”的这款手机距离完成“免费拿”总是差距0.09%而不能成功。
该律师认为这一行为已构成欺诈,于是起诉电商平台。此事得到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并引发了网友对电商平台营销套路的“吐槽大会”。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流量成了互联网平台角力的重点。为了获取新流量和增强老客户黏性与活跃度,平台的营销手段可谓花样百出。但这些营销手段,说到底,其本质就是不断砸钱。当资本开始谋求回报的时候,在这些营销游戏中,消费者便总是遇到“始料未及”的困难关卡和突然插入的游戏规则,完成游戏拿到奖励变得困难重重。
在前述事件中,那位律师无论拉多少朋友帮其砍价,他离“免费拿”永远只差0.09%。还有消费者对“返现100元”结果“返了5张累计100元面额的优惠券”、营销商品捆绑其他商品一起销售以及直播带货中出现的宣传与实物货不对板的忽悠“槽多无口”。如此种种,皆是明证。
目前,各大平台在流量的获取上已经进入了一个“不进则退”的存量博弈阶段。电商平台的流量获取成本在近几年也是突飞猛涨,越来越高。国海证券研报指出,阿里巴巴平均获客成本从2015年的166元/人上升到2019年的536元/人;京东平均获客成本从2016年的146元/人上升到2019年的757元/人;拼多多的获客成本从2017年的7元/人上升到2019年的197元/人;唯品会获客成本从2015年的170元/人上升到2018年的1200元/人。
有说法认为,一切互联网的争夺都是用户信息和流量的争夺。即便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但纵观国内互联网平台的主要盈利方式,还是在重复获取流量—流量变现—获取新流量的老路,并没有形成真正的“护城河”。
更何况,无论流量如何重要,互联网的营销还是需以诚信为底线。消费者参与营销游戏,花费了时间,消费了人情,最终还两手空空——这种杀鸡取卵式的营销在前期看似没什么危害,但长此以往,为获取“流量”而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最终会被反噬。毕竟,正是一位位的消费者,才汇成了巨大的“流量”,构筑了平台发展的根基。若电商平台舍本逐末,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也势必会激化,双输结局不难想象。
套路太多终归会失去人心,与其“钻研”眼花缭乱的营销套路,不如思考如何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大数据、云技术等赋能电商,为互联网带来更多创新点,摆脱存量空间的流量之争,带领互联网平台进入更大的增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