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资讯︱四部门新规,房企违规宣传“学位房”将被惩处、荔湾区发布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01.广州四部门新规,房企违规宣传“学位房”将被惩处
5月24日,广州市教育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通知,通知内容指出,将对房地产广告宣传加强监管力度和监管范围、监管节点与措施、监管实施方式以及保障机制。
图片来源:广州市教育局其中,在监管范围方面,通知明确具体的监管范围包括:1、无中生有的宣传;2、夸大事实的宣传;3、信息不完整的宣传;4、告知缺位的宣传。
关于无中生有宣传方面,商品房项目实际并无名校入驻或者市、区教育部门并未明确商品房项目对口学校,但开发企业在广告中使用“××学校入驻” “××学校旁”“入读××学校”等模糊字眼开展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监管将做出惩处。
另外,告知缺位宣传方面,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配套教育设施未按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要求建设移交,导致购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难以就近解决,但开发企业未提前告知业主,或有些项目配套教育设施招生政策发生变化,但项目宣传没有相应调整,或售楼现场信息公示不到位,未全面详细公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报建、地块位置等情况,也被纳入监管的范围。
02. 荔湾区发布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最长5年最高100%租金补贴
5月25日,荔湾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关于本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片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其中,通知内容指出,荔湾区财政每年会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公寓的筹集建设管理和租金补贴。
在分配管理上,区政府、区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筹集建设的人才公寓原则上优先向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荔湾区重点企业及荔湾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人才倾斜供应,当供应量大于申请量时,可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进行分配。
图片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此外,通知对人才租赁方式也有划分,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中高层次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
高层次人才申请规定:(一)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人才公寓,给予不超过150平方米、最长5年最高100%租金补贴。(二)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海外尖端人才等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经区政府同意,另行予以安排。
中高层次人才申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人才公寓,给予不超过90平方米、最长2年不超过50%租金补贴。
03. 广州上周一手热区需求降温,环比下跌30.9%
据广州中原研究发展部消息,广州上周(5.17-5.23)一手住宅网签1744宗,环比下跌30.9%。
结合421新政、与五一假期后官方对部分热区热盘进行严格的预售证、备案价管控等背景,总体上,新房需求有所降温。
图片来源:广州中原研究发展部各区除成交基数较少的越秀外,其余区域成交均环比普降,可见新政对市场氛围存在“普遍性”影响。
二手房方面,上周二手住宅共成交773宗,环比上升10.6%;网签均价为30014元/平,环比上涨2.5%。成交量上,目前广州二手房成交已经连续两周保持上扬,周度成交量已经接近800宗水平。
图片来源:广州中原研究发展部在主要七区中,大部分区域成交量均有所上涨。天河、海珠保持在百套以上,番禺成交94宗,环比上涨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