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利行政确权与行政裁决联合审理在沪当庭裁决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联合审理活动,就“划船机”“行李箱”两件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开展专利无效宣告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审理,并当庭作出审理决定。
在此次联合审理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首先审理了专利无效案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再就同一涉案专利的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审理,双方合议组分别参与庭审旁听。通过联合审理,双方合议组对涉案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与现有设计的区别、设计空间大小等建立了直观清晰的认识,恰当地确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准确地进行了侵权判定。联合审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庭做出审查决定,维持“划船机”专利权有效、宣告“行李箱”专利权无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权法律状态及保护范围进一步明晰情况下,对两个案件当庭做出侵权不成立的裁决决定。
此次联合审理,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中的探索创新,通过专利行政确权与行政裁决的“无缝衔接”,提高了专利无效案件和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实现了授权确权审查标准和侵权行政裁决标准的有机统一。同时,联合审理和当场宣判这种审理模式增强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打造了知识产权保护快通道,及时定分止争以减少当事人讼累,充分发挥了行政裁决在化解专利侵权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曾倩)
(编辑:梁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