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市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严禁违规代理小产权房交易
5月29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消息,为规范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南京市房产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房产部门就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为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据悉,5月中旬起,南京市房产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市发改委,组织各区房产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严禁经纪机构违规代理小产权房交易等行为。目前共计检查178家,检查组对雨花台区、栖霞区、溧水区、高淳区1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现场随机检查,对其发布的房源材料信息和已签约的合同等进行抽查,检查其中是否涉及小产权房性质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屋,经查暂未发现经纪机构为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情况。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提醒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为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此外,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网络舆论生态环境,坚决贯彻“房住不炒”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工作,5月28日,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启动房地产类网站平台和自媒体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南京市部分房地产类网站平台和自媒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重点整治打击七个方面:一是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为;二是歪曲报道涉房地产政策行为;三是敲诈勒索、“黑公关”行为;四是恶意炒作获取不当利益行为;五是虚假宣传行为;六是违规发布扰乱社会秩序信息行为;七是纵容评论区失管漏管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前,南京市网信办还专门对房地产类网站平台和自媒体主编开展了互联网法律法规、业务素养等培训。
近日来,南京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控。其中,南京市对“无房家庭”的购房门槛进行了调整。5月2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无房家庭”须南京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之外,还需满足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交易记录以及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等条件。该新政将于5月29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