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公共户”政策落地,二手房交易几十年户籍迁移难题得解
据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官方公益平台“京房字”消息,今年年初,北京对拟出台的“公共户”落户政策征求意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发布了《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并明确自6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北京“公共户”政策正式落地。有需要的市民已经可以申请办理了。
哪些人可以落“公共户”?
根据新政,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究竟哪些人可以落“公共户”,新政中明确了6种情形,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共户”落户并非外地户籍可以落北京公共户,而是针对北京市户籍的人员,而且不包括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 这6种可以落户的情形是:这六种情形中,大家关心的还是房地产交易方面。的确,在有些二手房买卖中,会遇到虽然房子已经过户,但原先的卖家迟迟不愿意将户口迁出(尤其是在中心城、核心区的房屋),新的买家无法将户口迁入房子里。
近几年,二手房买卖也努力在交易的环节防止这类问题的出现。比如在二手房买卖的示范文本中明确户口迁出的约定,一些大型中介机构也在交易环节提醒买家。
因此,近些年这样的情况已经在减少,买家也更关注这个问题,一些卖家不愿意迁出的,也会采用降价等方式提前说明。而这次出台的“公共户”新政中,六种落户情形中,有两条都是涉及因房屋买卖出现的户口迁移问题,为这种情况的解决提供了操作路径。
也就是说,如果房子卖了,自己又没有其他房产可以迁户的,可以落到“公共户”里。或是房子交易了,原先的房主户口“赖着”不迁出的,也可以申请将其迁入公共户。关于哪些情况能申请“公共户”,还想多说几句。就是在“租购并举”的大趋势下,应该考虑租赁尤其是公租房的户口迁移问题。
其实,2017年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教委、市公安局下发的文件中就提出,本市户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可以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但公租房“落户”在实操环节还没有实现。【京房字】的专家曾在杭州市调研了解到,杭州市也有“公共户”制度,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就是将户籍落在了“公共户”中,可以方便的实现户口的迁入和迁出。
因此,希望北京也能以此次“公共户”政策落地为契机,推进公租房家庭的户口迁移难题的解决,能落“公共户”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具体怎么办?
首先,申请办理“公共户”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办理的程序分为两种,一是自己申请迁入“公共户”的:另一种是刚才说的那种情况,申请将自己房屋里滞留的其他户口迁入“公共户”的:办理完成后,公安机关会为“公共户”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公共户”户内人员要在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新卡。 很多时候,户口本的首页及复印件都是需要的,比如买房,那么“公共户”的人员怎么办? 新政规定,如果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出具加盖“公共户”专用章的首页复印件。 最后,还有一个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需要在后续操作中明确。那就是“公共户”相关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如何划片?入学政策是否与普通户籍相同等。
影响几何?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这政策的确是大好事。众所周知,户籍纠纷最高发的区域就在海淀西城,房屋买卖合同的确有约定,针对交易后迁移户籍有明确规定。但经常会出现卖家主观或者客观不迁移的现象。打官司劳民伤财,很多业主苦不堪言。户籍留在房子里,再交易也会明显降低价格。新政策对于这部分业主可以说是一大福音。
另外就是降低二手房交易纠纷。张大伟指出,在北京二手房交易后的纠纷中,有一半都是因为户籍迁移问题。法官指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是房屋买卖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事项往往作为合同约定的重要内容,对户口迁出日期、未迁出户口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张大伟表示,新政策后,对于影响北京二手房交易几十年的户籍迁移难题,全国其他城市没落实这一政策的也应该抓紧。
(原题:《买房人利好!北京“公共户”政策落地 六类情况可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