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四五”期间,海南将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先行区
7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计划到2025年,海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整体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十四五”期间,海南将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先行区、生态环境质量标杆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两山”转化实践试验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区。
《规划》要求,到2025年创建3—5个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实践样板基地,以点带面,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落实“双碳”目标方面提出,到了2025年,海南煤炭消费比重保持在18%以下;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82%。到2025年,力争实现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以及公交、巡游出租等领域车辆全面清洁能源化;轻型物流配送车、城市环卫车、网约车、旅游车等社会运营领域车辆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海南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小于2.5:1;同时将对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同时,海南将建设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规划》明确到2025年,海南省商港、渔港(中心渔港、一级渔港)所在地政府将建立和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海南12个“美丽海湾”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形成美丽海湾建设、评估、宣传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带动和促进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升。
“十四五”如何打造环境质量全国“标杆”?
海南在“三水”统筹治理、建设“幸福河湖”中提出目标规划:到了2025年,列入“十四五”海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主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城镇内河(湖)水质稳定达标,水质明显改善,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全岛形成“一城一镇一条河(湖),一河(湖)一景一文化”格局。同时,针对单一水源供水城镇,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规划》还提出,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研判—预警—响应全链条工作机制,推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到 2025 年细颗粒物(PM2.5)力争达到11微克/立方米。
此外,预计在2025年,海南陆域自然保护地占海南岛陆域国土面积16.5%以上,海域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海域国土面积3.2%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到95%以上;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