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坛酒包装碰瓷茅台酒被判赔40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7月29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省双坛酒业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0101民初13716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被告贵州省双坛酒业有限公司委托茅山酒业公司生产、销售与“贵州茅台酒”包装、装潢高度近似的涉案侵权产品,以及销售商万酒网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判决结果为,被告贵州省双坛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支出1000元;被告北京万酒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支出739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