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税务推出抗“疫”纾困举措 确保“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快速响应
新华社南京7月31日电(记者潘晔)面对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30日出台《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的通知》,在延期申报、简化流程、涉税信用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办理秩序稳定。
根据上述通知,该省2021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8月25日。在全省办税服务场所(含自助办税设备)办理实名认证事项的,暂不要求“刷脸”验证。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实际生产经营受影响的,税务机关将以“不见面”的方式、按简易程序办理申报税额的调整。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因疫情影响至今年8月25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只需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
“目前省内大部分地区企业90%以上的办税缴费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其中网上申报面超过99%。”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要力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全面梳理和明确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及事项清单,编写关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友情提示,做好相应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响应更快、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