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封:最大限度降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
据“开封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13日,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
为加强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开封市规范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15日零时起,凡首次进入开封市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进入开封市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需持有海关进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全面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
三、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监督管理,未经集中监管仓查验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四、广大市民应增强自开封防范意识,消费前主动扫描追溯二维码,并加强加工制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