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下两条修订规例20日刊宪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8月18日宣布,香港特区修订《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章)附属法例的两条修订规例将于8月20日刊宪。有关修订旨在优化乡郊代表选举中的选举及选民登记安排,以及在《2019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第2号)条例》及《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通过后令乡郊代表选举的选举安排与其他公开选举一样。
将予修订的两条规例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乡郊代表选举)规例》(第541K章)和《选举程序(乡郊代表选举)规例》(第541L章)。
选举管理委员会发言人说:“为优化乡郊代表选举中的选举及选民登记安排,建议通过有关修订规例提出修订。”
修订规例将于2021年8月25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根据立法会的审议结果,有关修订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