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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王某文不构成犯罪,会再被追究刑责吗?律师解读来了

时间:2021-09-07 20:48:19 | 来源:红星资本局

记者|俞瑶强亚铣

责编|任志江 编辑|陶玥阳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又有了新进展。

9月6日晚,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随后,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按照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十五日已是顶格处罚。

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的通报发布后,有不少网友存在疑问,为何存在“强制猥亵”行为的王某文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就此,红星资本局采访了相关律师。

为何王某文不构成犯罪

律师: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律师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

1、王某文存在强制猥亵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2、王某文存在强制猥亵的行为,但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强制猥亵达到犯罪的程度。

3、无法证明王某文存在“强制猥亵”的行为,仅能证明其存在“一般猥亵”的行为。

陈文明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是会被认定犯罪,若违法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可能仅会被公安行政强制处罚。总而言之,王某文的违法行为达到治安处罚的标准,却达不到刑事犯罪的标准。”

北京三秋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承富则表示,存在“强制猥亵”行为的王某文不构成强制猥亵罪,或许是因为证据不足。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芬芳律师表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案件事实、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李芬芳律师提到,尽管王某文存在猥亵行为,但是从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的《情况通报》可知,王某文虽然4次进入周某的房间,但时间均比较短,且进入周某房间都是基于同事要求照看醉酒的周某,4次进入房间中有一次发生猥亵行为,持续时间亦较为短暂。对于王某文而言,可能存在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也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因此检察院认为其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对其不予批准逮捕。

王某文是否会再被追究刑责?

律师:除非有新证据出现

9月7日,王某文的代理律师团队成员徐昕回应红星新闻采访时提到,因为已经刑拘、监视居住一定的天数,依法折抵行政拘留15天,王某文于当天凌晨1时已获自由,入住宾馆,目前已踏上回家的路。

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王某文会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陈文明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刑事侦查终结意味着刑事案件终结,王某文不会因这件事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陈文明律师和杨承富律师也补充,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王某文存在强制猥亵行为,使王某文的行为可能达到犯罪的标准的,公安机关可能重新立案侦查,王某文将继续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此问题,李芬芳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就目前证据而言,王某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目前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治安处罚的决定,王某文在目前情况下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有进一步的证据证明王某文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否则王某文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李芬芳律师表示。

9月7日上午,阿里巴巴集团(09988.HK;BABA.US)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王某文相关案件的情况通报。阿里表示,相信正义,相信善意。

阿里称:“我们关注到司法机关对王某文相关案件的情况通报。事实已经澄清,司法已有定论。整个事件的过程对阿里巴巴、对每位阿里人都已经产生了深刻触动。我们会以此为鉴,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公司的成长与发展不会一帆风顺,坚守理想和信念,超越一时颠簸,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我们始终相信正义的力量,始终相信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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