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财经
针对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现象,监管部门出手了!
证监会9月18日消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
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了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
四大变化整治“抱团压价”
本次修改《特别规定》,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删除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价格区间的相关规定,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了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
具体来看,本次科创板与创业板主要修订大致一样,修订要点如下:
一是完善高价剔除机制,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二是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时间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
三是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修订相衔接,取消发行价格超出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需说明差异的相关要求。
三大倡议促进新股博弈均衡
同时,根据多数市场主体对高价剔除具体比例、定价超过“四个值”孰低值幅度要求等执行层面的意见建议,经充分沟通会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提出三大倡议:
规则调整初期,一是高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不低于1%;
二是承销商和发行人综合多方因素审慎合理定价,定价超“四个值”孰低值的,超过幅度不高于30%;
三是网下投资者加大新股投研力度、客观专业独立报价。
对此,深交所充分尊重和支持上述倡议,将积极落实便利发行人、承销商和网下投资者实务操作相关安排;同时将与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共同关注市场实施情况,持续研究论证并适时调整相关比例要求。
上交所表示尊重与支持倡议,并呼吁市场各方共同遵守,规范理性参与股票发行承销活动,支持科创板市场平稳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发行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遵守行业倡导建议的有关情况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