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揣暴富梦、难挡老挝“高薪”诱惑,福建6人偷越国境获刑 来源:“三明中院”微信公号
工作轻松,月入过万,食宿全包,有这么好的工作,你会去吗?
千万不能去,这是境外诈骗团伙给你画的一张大饼。只要你踏上这条“淘金路”,从此你将失去自由身。
怀揣暴富梦,偷渡到老挝
2020年,在被告人黄某某的组织下,怀揣“富豪梦”的7名“打工仔”(严某某、李某某、裴某某、林某某、温某,另外2人未到案),先后偷渡出境。他们数次更换交通工具,辗转数家酒店,翻山越岭来到老挝。
失去自由身,想走先赔1.8万
原本以为可以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可是一到老挝,林某某和温某就被要求隔离,手机被没收,不准和家人联系,不听话还会挨打。不到3天,他们就想要走。“蛇头”表示,“要走可以,但每人须赔付到老挝的路费、食宿费等共计18000元。”
林某某和温某凑到钱后,“蛇头”将他们的手机格式化,注销了微信、删除通讯录,才予以放行。
回国路坎坷,偷渡不成报警求助
身无分文的林某某和温某,在当地饭店打工5个月,直到赚够回国的费用才离开。由于老挝疫情严重,他们拦了一辆的士准备偷渡回国,事先和司机谈好路费为3万元人民币,可是车开出不久,司机便坐地起价,要价5万元人民币。
林某某和温某不愿给钱,司机便将他们关进老挝某村的酒店。林某某利用手机跟家人求救,家人立即向云南警方报警求助。之后,二人被老挝警方遣返回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并隔离14天。
此外,2020年6月5日,黄某某、李某某、裴某某以偷渡的方式从磨憨口岸回到中国境内,三人至磨憨京西水库被民警当场查获,三人分别于2020年6月19日被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2020年11月5日,严某某因非法出入境被老挝警方遣送移交云南省勐腊县公安局,于2020年11月19日被勐腊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法院判决
清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违反国家出入国境管理法律法规,为赚取人头费,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严某某、李某某、裴某某、林某某、温某违反国家出入国境管理法律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李某某、裴某某、严某某、林某某、温某与他人共同实施偷越国境行为,是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综合评判,
被告人黄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严某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李某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余被告人裴某某、林某某、温某犯偷越国境罪,分别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