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国拟立法禁止科技公司自我优待,或影响苹果、亚马逊等的商业模式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文 |21世纪经济报道郭美婷
编辑 |曹金良
美国国会正在立法禁止互联网公司对各自平台上自有产品给予优先待遇(也即“自我优待”)。
法案禁止一系列对企业和消费者不利的行为,如不公平地阻止企业间或企业与平台间的互操作,滥用企业数据竞争,操纵搜索结果偏向自身等。这项法案将于下周提交,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的一项措施配套,等候国会两院的最终通过,才能成为法律。
近年来,苹果、谷歌、亚马逊、脸书等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已多次遭到指控。10月15日消息,上述法案正获得更多支持,未来可能对亚马逊和苹果等科技巨头的商业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跨党派反垄断法案
10月14日,以美国民主党参议员艾米·克洛布彻(Amy Klobuchar)和共和党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为首的两党议员小组宣布推出《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The 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克洛布彻官网显示,该法案制定了明确、有效的规则,以保护竞争和在主流在线平台上开展业务的用户。具体内容包括禁止占主导地位的平台滥用把关权,偏袒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使竞争对手处于不利地位;禁止施行对小企业和消费者不利,有碍于竞争的行为,如不公平地阻止企业间或企业与平台间的互操作,要求企业购买平台的商品或服务以获得在平台上的优先位置,滥用数据进行竞争,以及操纵搜索结果偏向自身等。
法案将给予反垄断执法机构强大、灵活的工具,以阻止违规行为,并在主导平台从事非法行为时追究其责任,包括重大民事处罚、寻求广泛禁令、紧急临时救济的权力等。
法案强调,最具经济意义的在线平台往往拥有庞大的美国用户群,是许多在线企业的“重要贸易伙伴”,应防止其自我优待和歧视行为,允许平台创新、开展业务并保障消费者权益,如保护用户隐私安全、防止非法行为等。
克洛布彻表示:“随着占主导地位的数字平台越来越倾向于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必须制定政策,确保小企业和创业者们仍然有机会在数字市场上取得成功。”
这项法案将于下周提交,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的一项措施配套,等候国会两院的最终通过,才能成为法律。此前,由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主席大卫·西西里尼(David N. Cicilline)和另一高级议员领导的两党小组在众议院也提出了类似的法案,但最终未被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
据悉,《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是美国本届国会提出的一系列限制科技公司的法案之一。今年6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了六项反垄断措施,包括《美国创新和选择在线法案》《终止平台垄断法案》《平台竞争和机会法案》《许可转换服务平台以增强兼容性和竞争法案》《大型并购申报费用现代化法案》等。
平台“自我优待”现象频发
美国国会禁止互联网公司对各自平台上自有产品给予优先待遇的立法正获得更多支持,这可能对亚马逊公司和苹果公司等科技巨头的商业模式构成潜在威胁。
就在法案提出的前一天,路透社获悉了一份亚马逊内部文件,文件直指亚马逊在印度的自有品牌团队利用第三方卖家数据,“复制”其他品牌推出自营产品,同时通过操纵搜索结果来刺激自营产品的销售。对此,亚马逊回应称“无法确认所述信息的真实性,并认为是不正确且未经证实的。”
同时,亚马逊正为另一张违规收集处理个人数据的罚单而上诉。因亚马逊对用户数据保护不力,违反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CNPD)7月对亚马逊处以7.46亿欧元的罚款,这是迄今欧盟对违反GDPR企业开出的最重罚单。
此次隐私调查加剧了对亚马逊欧洲业务的严格反垄断审查。据悉,欧盟正在调查亚马逊是否在其平台上使用了卖家的数据,以及它是否不公平地偏袒自己的产品。德国对亚马逊的销售进行了多次调查。英国也在调查类似的问题。
自我优待行为同样见诸于苹果、谷歌、脸书等巨头平台中。今年4月,土耳其反垄断机构RekabetKurumu对谷歌处以超2.96亿里拉(约合人民币2.39亿)罚款,指责其在搜索结果中突出强调了自己的本地搜索和住宿比价服务。
苹果则被质疑在Tidal或Spotify等竞争对手的App Store搜索结果中投放Apple Music广告。
脸书也于6月被欧盟盯上,被指在分类广告领域削弱竞争对手,自我优待、偏袒旗下业务。目前,脸书正在深陷算法的漩涡中。外媒报道称,正是过去一个月对脸书算法的揭露,成为了推动《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提出的“行动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