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到涉案企业督办案件办理情况。法治周末记者 答笛
刘怡廷
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等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促进其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犯罪。
今年3月,湖北成为全国第二批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随州、黄石两市检察机关被确定为该省试点单位。
半年多来,湖北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7件,涉及71家企业、109名企业责任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43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份,相关做法被确定为该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批典型经验并复制推广。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两种模式推动合规整改
一位参与湖北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三方监管人认为,企业合规改革,是在给涉案企业“以合规获取重生”的机会。而在湖北省工商联主席刘顺妮看来,对于有“病灶”的企业,应当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保护值得保护的市场主体。
因此,企业的合规承诺能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直接关系着改革能否行稳致远。
为破解改革难题,随州、黄石先行成立了当地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组建由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构成的专业队伍,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考察。9月10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厅等九部门决定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北省工商联。
“合规考察期届满,第三方组织会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若涉案企业能履行承诺、落实合规计划、整改到位,检察机关一般应将该情节作为从宽从轻处理的重要依据。”湖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今年8月,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听证会上,第三方监管团队介绍了某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认为该企业已按计划完成整改,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了考察。
原本涉嫌过失犯罪、面临被起诉的3名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迎来转机。公开听证中,受邀各方均同意对案件作不起诉处理。不久后,曾都区检察院依法对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涉案企业获得长足发展。
由专业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合规情况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管和考察,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这种办案模式属于“合规监管模式”,是湖北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的两种办案模式之一,适用于规模较大、犯罪情节相对严重的企业。
另一种“检察建议模式”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小、违法情节较轻的涉罪案件,旨在降低合规成本,调动中小微企业参与合规建设的积极性,黄石下辖大冶市的某工程企业就从中尝到了“甜头”。
湖北检察机关还“因事制宜”,将企业合规与行业合规结合起来,加强类案分析,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合规标准,并探索将企业合规延伸至侦查环节,尽早帮企业铲除“病灶”。
“企业合规计划,就是‘犯罪预防计划’。”10月9日,在黄石市举行的“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张远煌教授表示。
保护值得保护的企业,确保改革质效
在湖北的这项改革中,大多数涉案企业能在整改后“获得重生”,但也有个别企业未能在整改中“过关”。
“对合规整改不过关的企业,我们坚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随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该院办理的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经过一个月合规考察,该企业依然违法占地,考察评估结果不合格。按照合规办案规定,该院决定对其提起公诉。
“试点启动以来,有4起案件因存在生产经营不正常、涉嫌与企业无关的个人犯罪等情形,被排除适用企业合规程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介绍说,该省实行一案一报备制度,经省级院批准后才能启动企业刑事合规程序,严防“空壳公司”“失信企业”等利用政策骗取从宽处理。
“目前,全国试点检察院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00余件,湖北随州和黄石办案量远超平均数,这是湖北的成就。”在前述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对湖北的改革质效给予积极评价,并鼓励试点单位多办案,用精品案例进一步推动合规改革。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鑫表示,该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好每件涉企案件,探索符合该省实际的企业合规模式,为立法完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责编: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