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职期间兼职、简历作假被抬当事人张某劳动争议一审败诉
微博认证“虎牙被抬员工当事人”张某今日发声“拿到了法院胜诉”,同时表示与虎牙的诉讼为劳动案件和侵权案件,并公布了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
据新浪科技报道,当事人张某共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三个案件,其所称“胜诉”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结果,未生效,目前案件仍在二审阶段。同时,劳动仲裁案、劳动争议案一审张某均败诉。
据劳动仲裁裁决书显示,申请人张某确认其简历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形,确认其在虎牙就职期间与第三方签订过劳务协议,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其个人行为负责,虎牙据《申明书》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仲裁请求,依据不足,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
据劳动争议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虎牙公司以张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具有相应依据。张某主张虎牙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不予确认,判决虎牙向原告张某支付工卡余额1175.74元,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据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张某因虎牙公司的侵权行为受轻微伤,未有严重后果,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抬人等行为,按常理论确会引起张某精神紧张、产生恐惧、害怕等心理,确会导致精神损害。法院判决:一、虎牙向张某支付 5016元(医疗费521元,手机维修费4495元);二、虎牙发布致歉声明;三、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前述劳动争议案和侵权责任纠纷案为一审结果,均尚未生效,目前还在二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