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济日报:推进屋顶光伏开发切忌大呼隆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的推进,光伏行业投资升温,一些企业纷纷与众多县市签订合作协议,推进整县屋顶光伏开发。然而,由于这项工作本身具有较强的探索性,有的地方与企业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缺乏统筹规划,出现了部分县市暂缓甚至暂停屋顶光伏发电的项目备案及电网接入审批。究其原因,可从三方面看。
一看地方政府。某些地方不顾本地电网和土地实际情况,采取“大步快跑”方式放任各类企业任意申报和开发屋顶光伏,“重规模、轻质量”。部分地方忽视了前期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对屋顶光伏整县推进面临的不确定性缺乏预判,有的县简单从管理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只选择一家企业负责全县屋顶光伏装机,变相阻止了良性竞争。
二看企业。在庞大市场规模和市场利益驱使下,有些企业出于抢跑心态,纷纷成立分公司和代理商,迅速扩大装机规模。有的企业资金、技术实力不足,内部缺乏规范和管理,为抢占市场,聘用本地非专业人员向农户过度推销,或虚假宣传,提供的光伏产品质量不过关、设备安装不规范、后期运维服务跟不上,存在安全隐患,侵害群众利益。有的企业甚至没有资质,通过“圈而不建”“拿到钱就跑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三看项目本身。目前,推进整县屋顶光伏仍存在不少实际问题。比如:屋面利用率低、户用光伏运营年限受限、电站运维难度大、成本高、收益率低,等等。在这些难点尚未妥善解决之前,若要形成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模式仍需一定时间。
由此可见,屋顶光伏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与政府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就企业而言,一定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着力探索和形成适合屋顶光伏推进的有效模式,切忌“萝卜快了不洗泥”。就政府而言,既要做好电网的规划统筹,在规范企业行为、保护群众利益上不缺位,还要在项目管理法定程序、捆绑配套产业上不越位,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
基于此,笔者以为,有关方面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屋顶光伏整县推进过程中,要遵循市场化方式,让广大企业公平竞争。一些大企业的优势在于资本、融资、信誉等,但也存在体量大、反应速度慢,人力成本、项目开发、管理成本相对偏高等实际问题。屋顶光伏分布广、站点多,管理困难、运维难度大,需要服务好、反应快的企业。在这方面,大企业资本、技术实力雄厚,有大企业的优势,但也有管理成本较高等不足。对于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尽管有些方面比不上大企业,但也有自身比较优势。因此,各类企业充分竞争,有助于形成互补共生和谐发展的关系。
其次,充分激发政府、企业和用户三方积极性。屋顶光伏是电力绿色生产新方式,也是利用闲置屋顶创造价值的新经济模式。在屋顶光伏整县推进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崇高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进行自我激励。一方面,通过理顺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技术、发展绿色建筑,提高屋顶光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要借助整合理顺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公共政策,不失时机大力倡导全社会开展绿色生活。
再次,积极探索各种可行开发模式。要正确认识屋顶光伏开发的复杂性,因地制宜,着力探索多样化的开发模式,避免“一刀切”。在市场比较成熟的地区,不应采用“一企包一县”的模式,而应提出市场化、竞争化的方案,允许多个企业参与进来,让用户自主选择。与此同时,有关方面还要加强对投资开发企业的监管,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淘汰资质不合格、技术不过关的企业,防止不安全、可靠性差的光伏产品进入市场,防止屋顶光伏建设规模激增带来电网安全问题。
此外,还要谨防“光伏贷”问题重现。对于某些金融机构巧立名目让用户背负高额贷款的现象,有关方面务必高度警惕并防范相关金融风险。
总之,推进屋顶光伏开发,不能单兵突进,不可盲目行事,不能因行业投资升温而头脑发热。
(《经济日报》12月28日05版,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