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部门在内的八部门最新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禁止平台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特别是灵活就业的重要方式。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这一新政旨在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新政明确,对符合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企业以非劳动关系的名义用工,但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规同时明确,将以相关平台企业为重点,开展上海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禁止平台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