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因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85万元。
处罚信息指出,2019年9月,该行发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补缴土地价款;2018年7月,该行通过资产支持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020年,该行部分理财产品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2020年,该行信用卡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二)项,对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8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陈文颐对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补缴土地价款、通过资产支持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负有直接责任,对其进行警告。
天眼查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源自香港,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附属机构——南洋商业银行全资拥有的内地外商独资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