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瑶 申梦芸
责编 任志江
备受争议的申通快递(002468.SZ)“1元购”股权激励计划日前收到了监管问询函。2月28日晚间,申通快递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月14日晚间,申通快递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根据计划,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向公司高管、核心骨干员工等转让已回购的不超过1955.9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8%。
此前,申通快递回购这1955.99万股共计耗资2.36亿元,均价相当于12.07元/股。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价格仅1元/股,折价率高达91.7%,申通最终从员工手上拿到的回款还不到两千万元。事实上,可以参与此次“1元购”的申通员工并不多,包括8位高管和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116人),与普通员工和快递网络关系并不大。从公布的名单来看,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文彬或成最大赢家,其拟认购份额上限为298.12万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15.24%。
2月22日,深交所向申通快递发出问询函。问询函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价格1元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二是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定依据;三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在回复函中,申通快递表示,目前,公司整体的薪酬结构较为单一,相对缺乏较为有效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且从薪酬情况整体来看处于行业相对较低的水平。通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原有相对单一、以现金为主导的薪酬激励体系,建立起以业绩实现为基本要求、以长期发展为基本目标、以股权兑付部分薪酬激励为基本方式的薪酬激励体系。
申通快递表示,公司本次持股计划设置的锁定期为36个月,锁定期内如参与对象离职,则持有人不享有相应权益;该锁定期相较于《指导意见》规定及市场实践中最短12个月的锁定期设置来看,具有更强的约束性。
此外,申通快递也对变相输送利益进行了否认。申通快递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参与对象包括对公司未来经营与业绩增长有直接且重要影响和贡献的核心员工。公司根据岗位重要性确定参与对象及授予权益额度。董事、监事、高管管理人员为本次参与对象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其获授的权益额度与其任职及贡献匹配,有利于公司业绩完成及稳定增长、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月15日,在“1元购”股权激励计划推出后,申通快递股价跌幅一度达到5.88%,当日收盘报8.30元/股,跌4.27%。3月1日开盘后,申通快递股价震荡下行,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报8.01元/股,总市值122.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