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交通工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据通报,1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
本次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重物落下)、短路保护、把立管安全线、使用说明书、反射器;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和输出线及插头)、耐热和耐燃;自行车:锐边、突出物、车把稳定性、制动系统的强度(手闸)、制动系统、闸把位置、握闸尺寸、车闸部件的安装、闸皮组装、车闸的调整、制动系统的强度(脚闸)、把横管、把立管、把立管的丝杆、脚蹬反射器、后反射器、前反射器、侧反射器、说明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标称天津踏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踏浪”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21Z 整车编码:009822165030782;生产日期或批号:2021/3/30)样品被检出短路保护项目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交通工具及配件产品,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