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范佳来
电子烟行业监管政策落地愈行愈近。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宣布,已经形成《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雾化物作出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当天,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所称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或受上述消息影响,电子烟品牌悦刻母公司雾芯科技(RLX)美股盘前一度暴跌20%。
电子烟口味明确仅限烟草风味
此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完成《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家有关部委、相关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进行了修改完善。
在新出台的意见稿中,对电子烟的术语和定义、电子烟设计与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随行文件进行了规定,适用于电子烟及电子烟组件,不适用于其他烟草制品。
其中“电子烟”被定义为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不包括卷烟)。而“雾化物”则被定义为可被电子装置全部或部分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混合物及辅助物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标准中,对于雾化物有了全新规定:提及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目前市场上能够买到的主流品牌电子烟,普遍有水果、乳酸菌、薄荷等多种口味。该项新规,或将对电子烟销售产生较大影响。
去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完成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不应使产品呈现对未成年人有诱导性的特征风味”,但未给出明确定义。在今日发布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则将电子烟口味限定在了“烟草口味”。
附件表中列出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的明细也有变化,从去年公布的122项减少至101项,减少的使用物质主要是调味类添加剂,包括:梅子提取物、玫瑰油、香柠檬油、桔子油、甜橙油等。
烟草企业IPO需上报主管部门
根据《办法》规定,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上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去年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现,关于烟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内容属于新增条款。同时,在最终出台的办法中,强调了要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
同时,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与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对于《办法》和新意见稿的出台,电子烟品牌YOOZ柚子向澎湃新闻记者回应称,作为电子烟行业的从业者,坚决支持《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将积极落实公告中的相关要求,以公告细则为标准做出合规调整。继续践行社会责任,努力为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做贡献。
3月11日,雾芯科技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财报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雾芯科技总营收为19.0亿元,同比增长17.7%;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经调整净利润为5.4亿元,同比增长27.9%。2021年,雾芯科技总营收为85.2亿元,同比增长123.1%;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经调整净利润为22.5亿元,同比增长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