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 3月15日消息(杨洋)日前,黑龙江极光新闻对宝岛眼镜私自销售隐形眼镜事件进行曝光。
哈尔滨宝岛眼镜某门店,并不具备销售资质,却在私自销售隐形眼镜、美瞳和护理液。该门店只公示营业执照与2本获奖证书外,并没有看到店面取得相关“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资质。
而从2014年6月1日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首次修订,隐形眼镜、美瞳及护理液被列为最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从事这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必须拥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商家售卖隐形眼镜、美瞳及护理液若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罚款将从5万元起步。
更为奇怪的是,这些隐形眼镜的摆放位置,与框架眼镜在店内的陈列方式不同——这些产品,被分开放置在店内的各个暗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