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后,4月6日公布首批典型案例,涉及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以及新疆五地,包括非法采矿、流域治理存在漏洞、生态破坏突出等问题。
其中,河北省和内蒙古的主要问题均为非法采矿。督察组发现,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一些矿产企业采矿权到期后未重新申领采矿许可证,无证采矿问题突出。八卦岭乡、挂兰峪镇32家废弃无主危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唐山中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治理,但现场抽查发现,百砬沟废弃矿山不仅没有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反而在原开采面上继续开矿,目前开采破坏山体面积已超过57亩。
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共有在期矿山85家,其中露天矿山45家。督察组现场抽查的8家露天矿山,无一按照规范进行开采和修复,植被破坏严重,生态修复难度极大。同时,矿山越界开采等问题突出。
还有部分地区在流域治理方面存在漏洞。督察组在江苏省镇江市发现长江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仍有19个项目未取得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其中9个为环境风险较大的化工项目。扬中市有关部门以水利设施名义立项建设的西沙湾星空酒店位于长江河道内。镇江市列入清理整治清单的142个项目均于2020年6月底前上报完成整改,但部分项目清理整治不到位。少数企业超标污水直排甚至偷排长江。
督察组在新疆督察发现,玛纳斯河水资源违规分配,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多发,挤占生态用水,流向生态功能区的河道长期断流,导致部分生态功能区退化严重。
在西藏昌都市,督察组指出,当地水泥项目批小建大,生态破坏问题突出。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昌都市4个水泥熟料项目产能合计255万吨/年,但实际建成产能超过批准产能的41.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一旦发现存在“批小建大”的行为,要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擅自投产。但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放任这些项目违规点火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