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方案共包括8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逐步推动批发零售、金融、交通物流、房地产、建筑等行业复工达产。
在房地产领域,方案要求全力推动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指导建筑工地落实防疫措施,具备条件的项目做到“应复尽复”,保障在建项目连续施工。加大新开工项目协调力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实行格式化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分期审批及供地等措施,促进新项目开工建设。积极采取容缺后补等方式,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3个月缴纳。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方案要求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年内完成中心城区成片旧区改造,全面提速零星旧区改造,年内新启动8个以上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联动政策推广至五个新城,优化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健全住房租赁体系,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完善住房租赁法规政策,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
在土地供应方面,对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加快建立线上交易机制。允许受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起始价,降低商业办公用房自持比例。
适当增加2022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加大净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保障各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各区2022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提前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加大周转指标暂借的支持力度。对于建设用地指标确有缺口的区,可由市级指标采取“直供”方式解决。
此外,方案要求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作用,落实好“上海REITs20条”支持政策,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基础设施项目发行REITs,遴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等开展REITs试点,支持盘活存量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方案明确,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市政府3月28日发布的抗疫助企“21条”政策继续有效。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