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会议”。
会上表示,2021年辽宁法院共审结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277件,判处2687人,监禁刑判处率83.7%。其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62件,判处被告人1222人,挽回经济损失7100余万元。
目前,辽宁法院在审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414件,上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公开宣判案件63件,涉案被告人192名,形成严打高压震慑态势。
下一步,辽宁高院将制定打击治理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外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案件侦、诉动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突出惩治效果;对内加强审判指导,对疑难、新类型、影响大的涉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进行提级管辖,提升初始案件质量。
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把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应追尽追。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法律适用,敦促被告人交代赃款去向,促使主动退赃退赔。同时探索建立健全涉诈冻结资金依法及时返还机制,确保涉案资金优先返还被害人,不足以全额返还的按比例返还,最大限度挽回被害群众的财产损失。
截至5月底,辽宁法院今年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案件770件,判处1631人,监禁刑判处率90.8%,涉案金额2.4亿元。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