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新型县(市)验收结果正式出炉。科技部8月30日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通知显示,包括河北省正定县、福建省晋江市等47个创新型县(市)通过全国首批验收。
科技部指出,验收通过是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更是新时期县域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各创新型县(市)要认真落实《“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结合自身建设主题类型,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典型做法总结凝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2018年,科技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现场会,正式启动了河北正定、浙江安吉、江西井冈山等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其中,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县(市)36个,以科技支撑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县(市)11个,以科技支撑民生改善为主题的县(市)5个。目标要求到2025年,建成100个左右创新型县(市),形成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创新辐射引领作用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标杆,构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科技部于2018年启动建设全国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今年3月,科技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正式组织开展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验收。
据悉,验收工作主要依据《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和各创新型县(市)报送的建设方案、总结材料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验收流程包括报送总结、视频答辩、现场复核和结果认定与公布环节。其中明确根据验收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对验收通过的县(市)技部予以公布。对建设水平较低的县(市)责令整改,整改一年后再验收,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
“对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非常及时和必要,有利于实现当初目标。”有业内专家表示,新时期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坚持把做强产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鼓励探索各具特色的县域创新路径。
值得一提的是,科技部通知还要求各地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型县(市)的管理,督促指导通过验收的县(市)编制创新型县(市)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年),并认真组织实施,三年期满后科技部将对创新型县(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科技部30日发布的创新型县(市)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年)提纲显示,方案的重点是结合当前县域创新存在的关键瓶颈问题,从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政策落地、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导产业创新发展、科技创新为民惠民、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等方面,提出三年重点工作任务。要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要注重梳理总结工作中形成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示范推广,带动全国县域创新能力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