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文娟 通讯员 王丽华) 近期,我省西宁市、大通县、互助红崖村相继发生山体滑坡自然灾害,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在指导相关单位全力协助做好现场全方位服务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等防御工作。
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在“8·18”大通山洪灾害以来,在完成全省第一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开展地质灾害险情调查123起,发现非在册地质灾害隐患99处,占比达80.5%。通过隐患排查,及时开展了应急处置和避险撤离,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预警信息及时“叫应”,并要求叫应部门和单位及时反馈,做到信息闭环。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协助地方政府准确研判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坚决做到“三个紧急撤离”,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必转”,协助政府做好安全避险转移,险情未解除前坚决杜绝人员回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加强地质灾害防御提醒。对现场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由排查单位及时告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由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向各市(州)、县(区、市)发出防御工作提醒函,确保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受威胁群众及时避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