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
假期到来,很多朋友都选择外出旅行放松心情,但旅行前和旅行中一些意外事情的发生,却往往使旅行者徒增烦恼。3个典型案件,诸位看官给评评理。
自驾闹翻
●拼车自驾游不成,竟落个对簿公堂的下场
为满足自身旅行需求,自由轻松的自驾游成为多数人出游方式的首选。但阿花与阿信却因拼车自驾游,“拼”到对簿公堂。
春节前,阿花与阿信等人在一个交友微信群中相约自驾出游湖南。确定旅游目的地后,阿信制订了旅游出行计划,在微信群里收取定金,声明“准备收定金,600元/人,多退少补,无故退出的定金作为活动总经费”,出行前,众人还共同签署了一份《2020.1.25-1.30自驾游活动免责声明书》。
2020年1月25日,阿花与阿信等人开启了旅程,阿信驾驶自己车辆期间每日发生费用均在微信群中进行了结算,由同车人进行平摊。因疫情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很多景点关闭,大家商议后决定改道去江西。不料,1月28日晚,阿信的车辆发生损害,紧急送去修理,其余三人均同意每人均摊250元修理费,但阿花却不同意承担此部分费用,还于1月29日退出活动。
阿花归来后竟以旅游合同纠纷为由将阿信诉至法院,称因受疫情影响,很多景点关闭,阿信改变行程要去江西,其不得不提前返回,因改变行程导致了额外的经济损失,且阿信不同意全额退还定金。阿花要求阿信双倍返还定金1200元,赔偿损失393元,赔偿违约金156.3元。
本以为是愉快旅程,却因一些不愉快的小摩擦最后不欢而散。同行小伙伴表示阿花在行程中是同意改变出游路线的,并称阿花与同车人的矛盾主要系因为对修车费用的负担问题。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果:驳回阿花的全部诉讼请求。
依据:本案争议点在于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旅游合同关系及原告是否有权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阿信并非旅游经营者,其与阿花等人均为在微信群中结识而相约出游,在免责声明书中也明确约定了“自助,互助,AA,环保,友爱”原则,在后续的出行中也确系对相关费用进行了平均分摊。阿花与阿信等同行人之间均约定了此600元为预付款,“多退少补”,且后来阿信也确系将同行人预付的此600元经结算后对余款进行了退还。综上,阿花无权要求阿信双倍返还1200元及承担违约金156.3元。
阿花称其诉请的损失393元,系其因为退出团队活动而产生的交通与住宿费用。由于阿花与阿信等人相约出游系一种情谊行为,并非为旅游合同关系,且经证人确认,在出行后因疫情原因大家一致同意对路线进行了调整,即使路线调整并非出于阿花本意,基于情谊行为互助友爱的原则,阿信对路线的变更及由此导致原告额外产生的费用并无过错,无需对阿花的此部分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杨喜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