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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对外借款,中投信科收监管函

时间:2022-11-15 22:45:1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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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11月15日,厦门证监局接连发布三条监管措施,涉及中投信科(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信科”)、福建漳龙三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漳龙”)和厦门务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务时”)三家私募机构。

具体来看,中投信科存在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对外借款,且借款余额超过该私募基金实缴金额的20%或提供借款期限超过1年的情形。存在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对管理人或自然人提供借款行为,且个别借款未经私募基金全体投资者签字确认同意情形,相关借款均已归还。

此外,中投信科的违规行为还包括个别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未按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对外提供借款、关联交易等重大信息,以及未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有关信息。

厦门务时主要存在四大违规行为,包括部分投资者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个别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等级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未及时更新个别私募基金的清算情况以及未妥善保存个别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面的记录。

福建漳龙则存在部分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等级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和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两大违规行为。

目前,上述三机构均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不过,厦门证监局也指出,上述机构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厦门证监局将跟踪检查后续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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