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创业 >

博雅:V观财报|合计持股减少5%时未停止买卖并及时公告,博雅生物股东等收警示函

时间:2022-12-11 17:45:09 | 来源:

今天,分享一篇V观财报|合计持股减少5%时未停止买卖并及时公告,博雅生物股东等收警示函,希望以下V观财报|合计持股减少5%时未停止买卖并及时公告,博雅生物股东等收警示函的内容对您有用。

中新经纬12月11日电 因合计持股减少5%未停止买卖并及时报告公告,博雅生物股东高特佳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收江西证监局警示函。

具体来看,警示函指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2年3月8日至2020年9月24日期间,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 资构成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有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3,88%降至29.75%,累计变动比例为14.13%,其中,截至2019年11月7曰,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合计持有博雅生物股份的比例由43.88%变动至38.40%,累计减少比例超过5%

截至2020年5月11日,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合计持有博雅生物股份的比例由43.88%变动至33.24%,累计减少比例超过10%。

不过,警示函表示,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在上述期间相关减持分别予以披露,但在合计持股比例每减少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停止买卖博雅生物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 2020年10月12日就上述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补充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对此,警示函指出,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决定对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除此之外,中新经纬注意到,截至目前,高特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049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31%;融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004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8%;懿康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高特佳集团及相关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4500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59%。

二级市场方面,博雅生物股价较上一交易日涨0.68%,报收于33.72元。截至目前,其总市值为170亿元。(中新经纬APP)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