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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晓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12月17日在2023《财经》年会上表示,常态化监管的目标应该是企业如何为高质量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
白重恩认为,从安全方面来说,数字经济企业在安全方面所做的贡献不够。监管和一定的社会压力对于数字经济企业是必要的,为社会做贡献靠长期可持续发展,但对很多企业来说,外部压力是有一定必要性的。监管者和社会的压力应该关注的问题是企业是否可以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数字经济企业仍有改进空间
白重恩指出,社会或者监管者,可能对数字经济企业比较关注的,希望改进的地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对垄断的关注。如果企业采取了一些垄断的行为,可能会影响竞争,而竞争对公平、效率、创新都非常重要。
垄断有可能负面地影响创新,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又有可能促进创新,创新形成的垄断有比较高的回报,所以如何让这个双刃剑怎么更好地正面得到发挥,负面进行抑制。垄断可能对消费者和收入分配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垄断数字经济企业,尤其是平台企业,天生就必须规模大,才有生存的价值,因为一个平台拉入越多的参与者,参与者之间的交易才能更加充分,积累的信息更加有价值,所以平台企业就是要大,越大效率越高,才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经济学理论中,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就是不应该限制平台企业的规模,规模大才有效。但规模大就有可能产生一些对社会不利的影响,要分清楚一个企业的规模和垄断地位与垄断行为不同,不应该限制它的规模,而应该抑制它的垄断的行为。这是在监管中要特别仔细考虑的。
另外,大的企业盈利性比较好,而且这些企业所做的投资开始的时候面临着很高的风险,如果投资成功的希望并不大,10家投资最后只有1家成功,甚至更少的企业成功,这些成功的企业必须要有比较高的回报才能事先愿意做这样的投资,所以没有高回报的引导,投资者就不愿意承担这样高的风险。所以,对企业的高额盈利一定要有个合理的认知,不能简单地反对。
对安全的关注,数字经济企业在很多方面涉及安全问题,比如数据关乎国家安全,企业的体量大,就有可能对经济、政治、社会产生系统性的影响,如何保障这些企业的系统影响力不被滥用,不被用到可能损害社会的方面。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企业提供的精神服务和产品是不是健康的,是不是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消费者隐私的保护等方面都是监管部门要关注的问题。
平衡监管与创新,企业要有承担社会责任和监管合作的战略
要解决这些问题,监管要有一些披露措施,让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在提升常态化监管的水平方面,白重恩建议:第一,平衡监管与创新,如果监管过度可能抑制创新,企业都被过度束缚,就没办法实现它的价值,如果市场预期它成功了就会受到非常过于严格的监管,投资者就不会进行这样的风险投资。
另外,治理上的困难,当被监管对象非常强大的时候可能产生监管捕获,被监管者对监管者产生过大影响,以致一些正常的监管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关心的问题。
监管者应该和相关企业、行业协会深入沟通,一起找到好的平衡点。因为寻求平衡点非常困难,仅靠监管者自己可能有它的难处,毕竟监管者对企业的了解没有企业自己那么清楚,所以监管者要更多地得到企业的帮助。同时,企业也要拥抱监管,和监管者一起努力形成合理的监管。
第二,将监管决策留在专业部门。企业要和监管者一起努力让监管决策留在专业部门,如果监管决策在专业部门不能很好地解决而上升到政治层面,决策和实施可能更加难以有灵活性。监管者要秉持专业精神有所作为,不应将决策推给更高层。同时,制度设计上要营造支持专业部门敢于作为的制度环境,治理中,更高层设目标。
第三,关于数字确权的监管。数字确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一方面要保护数字平台企业的积极性,同时还要赋予其他企业智能化管理,让消费者有更大的受益,让消费者以一定的形式参与数据价值分配,为消费者带来更大的收益。平衡好这些很难,平台企业如果不做好这些平衡,只看到自己当前的利益,有可能有一天突然面临强有力的监管。
第四,企业要有承担社会责任和监管合作的战略。首先,要梳理清楚自己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什么样的贡献,要讲好企业自己的故事,要有企业自己承担社会责任的叙事。另外,进一步思考社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期待,更好地满足社会的期待,同时保障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持企业的活力,以积极前瞻的态度拥抱监管,这样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是保障企业、产业和数字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晓翀 编辑 许诺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