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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聚焦3·15|在国美买电视不送货也未还全款,专家称不能由消费者“埋单”

时间:2023-03-14 17:45:5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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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不应该因自身问题,理所当然地拖欠消费者的退款。”李响3月14日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去年国庆期间在国美武汉的门店购买一台电视,至今不送货也未完成退款。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理事长助理吴咸建认为,国美电器与供应商结款不畅的后果不能让消费者“埋单”。

买台电视没送货也未退齐款

李响2022年10月7日在武汉市洪山区的国美电器徐东店付款购买一台海信激光电视,型号为88L9F+F88KD,价格为18599元,订单号3055878563。本来国美答应一个月内送货,但到11月底货也没有送到,当时国美解释称受到一些外部因素影响,没有说是经营上的原因。去年11月份,李响到国美催促送货时,发现国美电器徐东店已经关门了。据了解,是因为该门店交不起水电费。

后来,国美方面一直拖延,仍没有提及经营原因。2022年12月8日,国美答应李响走退款流程,不过一直到2023年1月过“小年”(1月14日),退款流程还没有走完。国美门店相关退款流程的信息显示,国美此次销售为预售购,当时说15天左右到货,但两个月后,门店联系分部业务员,分部业务员表示短期内无法到货,顾客急需要货,表示无货就办理退货,门店为不引起客户投诉升级、申请退货,该退款的审批流程2022年12月14日在当地门店、社群经理、营运总监等多个环节均已通过,但后续审批环节尚未通过。

李响在武汉的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投诉了4-5遍,对方把投诉转给洪山区市场监管局,洪山区市场监管局回复说联系不了门店负责人。因为李响的购买发票上的落款是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它的注册地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所以,2023年1月31日,李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的注册地是空的。2023年2月17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12民初1259号】称,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将本案移送至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处理。

2023年2月24日,原武汉国美电器徐东店店长、现武汉国美电器王家湾店店长顾炜给李响退了9600元,称剩余8999元要国美系统退款。但李响当时了解到,国美总部的系统从2022年12月以来,一笔款都没退过。

2023年3月7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响的起诉。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鄂0104民初2955号】称,李响与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国美方面2023年3月13日就此事向第一财经记者回复称:顾客李响购买海信激光电视(预售购商品)18999元,其中9600元是银行卡分期方式支付,剩余8999元是其它方式支付(微信支付)。因顾客所购激光电视是预售购无法到货,顾客2022年12月多次投诉要求解决退货退款问题,因系统在2023年1月份关闭了预售购取消订单窗口,导致门店一直无法操作取消订单办理退款流程,2月9日后系统才恢复取消订单窗口。为解决顾客退款问题及安抚顾客,门店2023年2月24日通知顾客到王家湾店,由店长先行垫付9600元银行卡分期支付部分,退给顾客李响(顾客2月24日已收到9600元退款),剩余8999元(微信支付部分)现已在系统里办理了线下退款流程,待退款到账。

至于具体什么时候能最终退款到账,国美相关人士称,具体时间也不掌握,但此事将优先处理。

国美内部问题不应由消费者“埋单”

“国美回复的情况属实。”李响3月14日向第一财经记者说,“他们跟我也是说剩下的8999元不知道什么时候退。我想说的是,不管是系统原因还是别的物流仓问题,这都是国美自身问题。国美不应该因自身问题,理所当然地拖欠消费者退款。而且,国美的400全国客服热线从去年12月份打到现在,从来就没接通过,我觉得国美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的问题上一点都不积极。”

一位家电企业的地区业务负责人3月13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该公司与国美的合作暂时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现在各厂商均不敢发货。

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理事长助理吴咸建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个例,而且不是最近才出现的情况,2023年春节前已经有上海、哈尔滨、杭州、南京、青岛等多地爆出国美电器不发货不退款的问题。对此情况,个人认为,国美电器与供应商的结款不畅的后果不能让消费者“埋单”,不发货不退款已经严重影响了国美电器的声誉,国美电器应该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发不了货就应该履行退款义务。其次,希望国美电器尽快渡过资金短缺的困难时期,取得供应商的理解和支持,重新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只有这样,国美电器才能有一线生机、活下来。

据国美零售(00493.HK)3月10日的公告,国美零售预计2022年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滑约55%-65%之间;归母净利润亏损预计将在170亿-190亿元人民币(下同)之间,其中包括将部分经营未达预期的业务进行商誉减值,金额约65亿-85亿元之间,而国美零售2021年的亏损为44亿元。如果剔除非经营性开支,其中包括商誉减值、使用权资产减值、其他资产减值、借款逾期罚息、关店损失、股份支付确认费用、员工辞退福利及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亏损等,国美零售2022年的经营性归母净利润亏损预计将在45亿-55亿元之间。

目前,国美电器一边关闭不盈利的门店,一边发展直播电商业务。“前面还有些库存吧”,上述家电企业的地区业务负责人估计。“无论如何,国美电器都应该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否则,一旦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保留下来的门店和直播电商业务,也都将受到直接和长期的影响,”吴咸建认为。

李响说,国美现在还注册了武汉国美峰驭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卖的却是以前武汉国美家电有限公司的货。“国美那边也明确跟我说,新公司卖货收入优先支付门店运营相关款项,不会支付消费者退款。那如果这样,国美算不算转移财产呢?他们现在以新公司卖的货,会不会也出现收了钱、发不出货又退不了款的情况?如果这样,我觉得这就是恶性循环。这到底算不算消费欺诈?我觉得相关部门应该调查一下,到底供应商是在什么时候给国美断供的,国美是否在明知断供的情况下,还在向消费者卖产品?”

广东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姚伟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日常消费纠纷,李响向国美电器购买电视机并支付了相关款项,两者之间已构成买卖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的规定,国美电器作为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李响交付标的物电视机的义务,这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而本案国美电器既不交付、又不全额退款的行为,当然构成了违约。

姚伟说,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规定,国美电器也应当在李响提出退款后,及时向李响退回全部款项并承担利息及其他合理费用。

“无论国美电器内部出现何种情况,其经营风险均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市场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姚伟说。

(文中李响、顾炜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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