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能测心跳呼吸和坐姿,是智能坐垫还是“监控利器”?涉事公司回应了
近日,浙江杭州荷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帖称,公司为员工们安装了智能坐垫,用以检测心跳、呼吸、坐姿等。在被HR询问为什么某一时间段不在工位后,员工质疑公司此举是装了一个“监视器”。
对此,该公司董事长1月5日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该产品实为内部测试,目的并非监控,员工在被测试前已签署过英文版的知情同意书,HR口头解释了测试情况。
对于HR知晓数据的问题,上述董事长称,HR对员工在座时间较为了解,可验证测试数据是否准确,员工的使用数据不会计入考核、考勤。此次事件中,HR因私自传播数据已被严重警告处分。
该公司使用员工数据用以测试是否合法?是否会侵犯员工隐私?律师认为,公司如果明确告知并征得员工同意,则此类测试并不违法,但签署英文版的知情同意书,员工的知晓度并未明确。此外,数据被HR知晓未写入知情同意书内,违反了公司承诺,属于内部泄密。
智能坐垫为“监视器”?
“怎么办,我发现自己被老板用高科技设备监控了。”日前,一名浙江杭州荷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当地生活论坛发帖,引发网友对员工隐私问题的热议。
据该名员工称,公司于11月为每个员工安设了一批坐垫,称之为“高科技的智能办公设备”,坐在垫子上会感应人体的很多数据,心跳、呼吸以及坐姿是否正确等,这些数据可以连接到用户手机查看。
“还有一个功能是坐垫感应到你长时间不动,或者坐姿不正确导致疲劳之类的,会提示你要活动一下。然后可以连电脑玩飞机大战之类的游戏,就是人在坐垫上扭来扭去操控游戏里的飞机。”发帖人表示,相当于做了个放松操,体验感不错。
然而,在被HR询问“为什么每天上午10点到10点半都不在工位,小心老板扣你奖金哦!”之后,发帖人对这款智能坐垫的好感戛然而止,并且了解到HR对其他同事也有过类似提醒。
“什么时候在工位上,什么时候跑开了,什么时候情绪激动了,老板那边所有的数据一手掌控啊。而且HR也可以看这个数据,那以后是不是还要列入考勤啊”上述员工认为,有种上班被“扒光了”的感觉,质疑公司给大家装了个“监视器”。
公司:非监控,已处分HR
对于智能坐垫引发的争议,杭州荷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1月5日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被测员工在测试前已签署过知情同意书。
据介绍,这款智能坐垫为公司新研发产品,在欧洲和国内同步测试,在国内选取了10名公司员工进行测试。目前该产品还处于研发阶段,分发给员工使用的也是试验品,并未在市场销售,也不存在广告行为。
“本意是为了收集更多的试验数据,并非监控员工。”对于使用目的,该公司董事长称是监测使用者的健康状况。
据其透露,在测试之前,公司向员工发送了附有测试产品信息说明和知情同意的文件,但只有针对欧洲测试的英文版本,HR以口头形式向大家解释了产品测试情况,并让员工签署了纸质版的同意书。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份测试说明提到,产品将收集、使用和存储被测者如“围绕着桌子移动”“环境的声音阈值”以及“椅子的运动”等数据,研究人员可以访问测试数据以验证研究是否良好可靠,并且会保密。
据介绍,所有采集到的员工数据都会保密,仅用于产品研发。但在该产品内测中,员工的个人数据为何会被人事部门知晓?
“由于智能坐垫产品未来的主要目标用户群是办公室久坐的白领,本次内部测试需要选取每天在座时间较长的员工,例如行政人员比销售人员更为合适。由于HR对员工的在座时间较为了解,故技术与人事部门共享了数据,用以验证测试数据是否准确。如果将来产品上市,用户数据会遵循《欧盟信息安全保护条例》,由专门的安全工程师严格保护。”该董事长表示,HR向被测者私自传播其个人数据属于违规行为,已经给予了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公司内部进行了整顿,向所有部门强调数据保护的重要性。
对于员工的担忧,上述董事长称,所收集的员工使用数据不会计入考核、考勤,也不会作为各项奖金发放的依据。
律师:需获测试人员充分知情同意
针对此事,有网友认为,此类数据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老板无权调用,HR侵犯了员工隐私。
“公司进行这类测试并不违法,但前提是在充分向员工解释测试过程、后果和被采集的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范围和期限等信息后,员工明确表示同意,并且这些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并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对此,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司使用英文版本的知情同意书,以口头形式向员工解释,员工的知晓度其实并没有明确。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文战表示,从法律上讲公司监督、查看员工是否在岗及员工的工作状态并不违法,在这方面不同公司的管理方法和风格确实会有不同,反过来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也会有区别。但这款坐垫涉及收集员工诸多身体数据,这些数据涉及个人隐私,已超出与工作有关的范畴,如果有公司强行或私下收集员工这类信息,涉嫌侵犯员工隐私等合法权益。如果确实有明确告知并征得员工同意,则测试产品的流程合法。
“但即使有知情同意书,仍可能在两方面存在问题:一是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是否充分、真实告知员工真实情况。比如相关文件如果是纯英文版,是否能确保员工真的知情?二是作为产品测试而收集的证据,公司称HR传播数据属于违规,但数据被HR知晓,已违反了测试时公司的承诺。”杨文战说。
此次测验的知情同意书上,并没有提到HR也会知晓数据。熊定中对此表示,这意味着内部泄密。
他提醒,涉及个人数据的产品在内部测试时应严格遵循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已在征求意见的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两个草案对此也有规定,在实务中合规操作一般都是按照这些前瞻性要求,以及国标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来综合评估。
“如果是境外机构在境内进行产品测试,信息被传输到境外去,应当对这部分传输的信息是否属于个人信息进行出境评估,而不只是随便让员工签个字就能完成合法性授权。”熊定中说。
(作者:张雅婷,实习生钟焯 编辑:曹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