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3日消息,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1月12日,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因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向某己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了解到,周春梅2003年进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在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近三年。2006年2月交流至民事审判一庭,并于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工作17年来,周春梅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立三等功一次。周春梅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无论是做纪检监察干部还是做法官,周春梅始终保持公道正派、铁面无私,尤其是对干部录用、考察晋升、晋级测评等秉持严字当头,守好纪律红线不越不破。”据周春梅同事回忆,在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期间,她主要负责信访举报、数据统计、文稿起草和日常监督工作。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近2100件(次、人),及时认真分析排查,提出拟办意见,从未因信访处理不当引发缠访闹访行为。周春梅的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给大家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她善于研判、分析纪检监察各类数据,为精准监督、服务审判业务提供了大量有效信息。”
(原题为《湖南被害法官周春梅曾在院纪检组工作三年 一丝不苟 公道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