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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导演高希希失信被执行,祸起对赌屡屡“翻车”

时间:2021-01-28 20:47:24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著名导演高希希失信被执行,祸起对赌屡屡“翻车”

近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曾执导《幸福像花儿一样》、《历史的天空》、《楚汉传奇》、《三国》等热播剧的知名导演高希希被曝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428413元。与此同时,高希希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据悉,这并非高希希首次因对赌失败而摊上官司。此前高希希作为大股东的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完成与华天酒店的业绩承诺和上市等约定,被要求偿付近527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星亿东方外,高希希背后的投资版图涉及影视投资、文化旅游地产、文化公司收购重组等多个领域。其中,2016年,高希希曾以4.39%的持股比例成为上市公司浪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目前,高希希旗下公司还有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3658666.67元。另据天眼查显示,高希希名下多个公司的股权已被冻结。

未如期支付回购款,高希希被限制高消费

近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导演高西西(即高希希)已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的义务为“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共36428412.63元”,有履行偿还的能力却拒绝偿还,因此被限制高消费。

根据广州天河人民法院对高希希下发的限制消费令,此案是由皮涛涛因公司纠纷申请。

对此,雷达财经查阅了天河区法院于2020年3月公布的《皮涛涛与高西西、霍尔果斯嘉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5年11月5日,皮涛涛与高西西、希世纪公司、上海聚星影视文化工作室、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白玉共同签订《北京希世纪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皮涛涛以3000万元认缴希世纪公司增资,对应股权比例为8.5714%,其中67.196万元进入希世纪公司注册资本,另外2932.804万元进入希世纪公司资本公积。若希世纪公司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能独立或以借壳的方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股票挂牌交易,则皮涛涛有权要求被告高西西按照10%年化率收购原告持有希世纪公司的全部股权。

后因希世纪公司一直未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股票挂牌交易,希世纪公司、皮涛涛、霍尔果斯嘉乐公司、高西西于2018年9月又签订协议约定:高西西应立即收购皮涛涛持有的希世纪公司67.196万元出资额(对应8.57%的股权),收购价按3000万×1.1^N计算,N为皮涛涛支付认购款之日至高西西实际支付皮涛涛收购价款之日止的年数,每年按照365天计算。

但协议签订后,高西西仅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皮涛涛支付了400万元回购款,剩余款项至今未付。对此,皮涛涛要求高西西依约支付股权回购款3000万元及利息,这也就造成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其发出的限制消费令。

公开资料显示,1962年6月16日,高希希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2005年因执导军旅剧《幸福像花儿一样》而获得关注。2007年凭借年代剧《新上海滩》获得第13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导演提名。2010年凭借历史剧《三国》获得安徽卫视国剧盛典最佳导演奖。

目前,高希希尚未对自己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消息作出回应。

曾因对赌失败欠华天酒店逾5000万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高希希首次因对赌失败而摊上官司。

2016年,华天酒店与星亿东方(高希希持股38.24%)以及被申请人签订了关于星亿东方的《增资协议》,华天酒店方面按约缴纳了增资款2500万元,并取得了星亿东方1.695%的股权。

同时,双方签订了高额的业绩对赌协议,协议规定,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星亿东方应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亿、2.5亿和3.5亿。若完成目标额的90%则视同为实现业绩承诺,若未能实现承诺目标,将采取回购股权、创始方无偿股份反补等方式对投资人予以补偿。

华天酒店在当时的公告中称,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前景良好,星亿东方及其团队在该领域有着很强的资源和品牌优势,其董事长即实际控制人高西西曾执导过《新三国》、《幸福像花儿一样》、《历史的天空》、《新上海滩》等系列知名电视剧。可以看出,华天酒店曾对高希希寄予厚望。

然而,事与愿违,3年之后,影视文化产业遇冷,星亿东方未能实现承诺。

2019年7月19日,华天酒店公告称,星亿东方既未完成业绩承诺和也未完成上市等约定,因此依据《增资协议》约定,华天酒店有权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回购义务,且星亿东方经多次催告拒不履行协议约定,已经构成违约,故申请人依据《增资协议》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提起仲裁。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共同回购华天所持有星亿东方1.54%股权,并向华天支付股权回购款4895.89万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连带赔偿违约金375万元(即股权投资款15%)。以上两项共计将近527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高希希曾在中央电视台的财经访谈节目《跨界见真章》中提到,“很多影视明星、制作者都签过对赌协议,自己当时脑子一热也签过。由于对自己估计不充分,真正独立经营时各种问题纷至沓来,最终成本失控,对赌失利,损失惨重。”高希希还表示希望能够用自己的经验,摸索出一条与资方合作的道路,切除掉目前存在于影视圈的毒瘤。

但如今看来,毒瘤没除掉,高希希还把自己套进去了。

资本难玩,名下多家公司股权被冻结

除星亿东方外,高希希背后的投资版图涉及影视投资、文化旅游地产、线上音乐平台、文化公司收购重组等多个领域。

据天眼查,高希希目前担任了霍尔果斯恒兴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世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北京星亿东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高希希拍摄的影视作品高达49部,其中多部作品都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如《幸福像花儿一样》单集成本80万/集,首轮收件150万/集,投资回报率88%;《三国》单集成本180万/集,首轮售价280万/集,投资回报率56%。2013年高希希还被《经理人》杂志誉为“稀缺型有投资和收视保证的电视剧金牌操盘手”和“中国最具商业价值的电视剧导演之一”。

2011年,49岁的高希希将高希希工作室正式注册为北京希世纪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始了在资本市场的闯荡。但高希希离开体制后投拍的第一部电影《露水红颜》遭遇失利,豆瓣评分4.8,票房仅六千多万。

2016年,高希希以4.39%的持股比例成为上市公司浪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后经浪莎股份董秘在互动平台上证实,公司股东高西西即导演高希希。

2017年,高希希认缴出资额1500万元成立了星东方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其中高希希持股比例为12.15%。2018年该公司宣布与周口市东新区政府签约100亿,打造伏羲奇境文化旅游城项目。

2019年12月,高希希执导的青年成长剧《你好,昨天》杀青,但时隔一年多,该剧仍未播出。

目前,高希希作为大股东的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还与宁波星亿东方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一起被四川顺利昌隆科技有限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提起上诉,案件将于2021年2月3日开庭审理,据裁判文书网信息,该案涉案金额53658666.67元。此外,天眼查显示,高希希名下多个公司的股权已被冻结。

有资本行业人士表示,资本运作本身具有相当高的门槛,外行进入,很容易头脑发热,决策失误,不得不接受亏损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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