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冷烟花”是烟花爆竹吗?两部门: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
近期,“仙女棒”“电子烟火”等“冷烟花”悄然兴起,备受热捧,但大众对“冷烟花”的认知存在诸多误区,往往忽视其背后暗藏着的诸多安全隐患。
“冷烟花”有多危险?如何安全燃放?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茶香做出解答。
什么是“冷烟花”?
“冷烟花”又称冷光烟花,是烟花爆竹产品中的一种。
由于燃放时,火焰(火花)喷出后,温度迅速降低,距喷射口20cm处,温度降至约80℃,距喷射口50cm处,温度降至约40℃,所以俗称冷光烟花。
“冷烟花”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吗?
“冷烟花”作为烟花爆竹,其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属性并未改变。
燃放此类产品时,喷射口处的温度高达700-800℃,仍然可以灼伤人体,引燃易燃物。
“冷烟花”是否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有关规定?
在生产、经营、储存、燃放“冷烟花”时,仍要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生产、经营、运输“冷烟花”时也必须取得相应烟花爆竹安全许可。
如何安全燃放“冷烟花”?
燃放“冷烟花”时应采取对烟花爆竹产品普遍适用的安全措施,严禁在室内以及任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
严禁故意将冷光烟花火焰接触任何物品,严防不正确的燃放方式引发火灾等事故。
燃放“钢丝棉”危险性有多大?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种称为“钢丝棉”的物品,系直接点燃金属细丝,其火焰(火花)温度极高,可达2000℃以上。
该物品无任何烟火药(氧化剂)成分,不属于烟花爆竹,更不是“冷烟花”。燃放该物品危险性极高,大家一定不要购买、燃放此类危险物品,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节日期间开展精准安全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
针对 “就地过年”、生产企业增多、部分地区烟花爆竹销量上升等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节日期间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精准安全执法、督导检查和安全服务,紧盯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督促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针对节日期间矿山生产企业增加,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组织开展现场暗查暗访的同时,创新开展网上远程监察和安全指导,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题“会诊”。春节假期以来,各省级煤矿安监局派出现场明查暗访工作组226个、远程监察工作组63个,深入煤矿企业开展监察执法和指导服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602条,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煤矿2座。
针对货运量增大、短途出行增多等情况,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和预警提示,严防各类群死群伤事故。公安部部署开展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交通运输部、卫健委、公安部联合开展春运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国家铁路局派出5个春运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加强影院、大型游乐设施、运动场馆等安全隐患排查。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养老院和不停业的“多合一”商铺等消防隐患排查。
针对部分城市烟花爆竹供需两旺,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强化安全管控措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并做好安全宣传警示。春节假期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10万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8000余项。
特别是针对冷光烟花兴起的情况,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强调,冷光烟花虽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喷射口温度仍高达700-800℃,可灼伤人体、引燃物品,作为烟花爆竹,其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属性并未改变。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冷光烟花时,仍要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必须取得相应安全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生产、销售。各地要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燃放冷光烟花时,同样应采取对烟花爆竹产品普遍适用的安全措施,严禁在室内以及任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严防不正确的燃放方式引发火灾等事故。
来源:应急管理部、老梁市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