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商家被罚200万,63名消费者获赔近103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发生的“大头娃娃”事件曾引发舆论关注,据官方最新披露,当地共计对63名消费者赔偿1029940.58元。
2021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0年5月,据湖南电视台《经视焦点》栏目报道,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如同“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而且,这些婴儿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所谓的“特医奶粉”。
据三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介绍,“倍氨敏”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系湖南唯乐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固体蛋白饮料。
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湖南省永兴县母婴用品连锁店“某婴坊”“妈咪某婴坊”从湖南唯宝商贸公司购进“倍氨敏”固体蛋白饮料1086罐,该连锁店经营者明知婴幼儿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奶粉需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仍在11家连锁店通过宣传海报、导购当面推销等方式夸大功效,对外宣称“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体质宝宝”,误导家长将其当作特殊用途奶粉购买喂食给过敏体质宝宝。
2020年5月19日,永兴县检察院对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职行为予以立案,随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顶格罚款200万元,将涉事产品生产商查处,并对涉及“倍氨敏”投诉的63名消费者进行调处,由经营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赔偿,已赔偿1029940.58元。
界面新闻注意到,三部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覆盖领域广,包括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假烤鸭”、网络订餐平台不履责等食品领域案件,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的药品领域案件,不合格化妆品案件以及危害农业安全的伪劣种子案件等。
据介绍,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据初步统计,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48万件,罚没款27.25亿元;药品监管部门查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10.77万件,罚没款18.40亿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诉8791件170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