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车啥时恢复上牌?机动车检验预约等问题海南交警回应了 来源:南国都市报
南国都市报2月26日讯,2月26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不久前,该总队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天共收到16条有效相关意见建议,内容涉及电动车上牌、机动车检验、驾考等方面,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据介绍,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特别是“放管服”工作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交管服务群众工作,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省内各新闻媒体、总队微信公众号及其他融媒体平台面交警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经整理,8天内共征集到有效相关意见建议16条,其中涉及车管2条、驾管5条、秩序8条、交通部门1条,对群众提的意见和建议,交警总队专门研究并逐条做出回复、解释,下一步交警总队还专门就群众提出的建议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市民盼恢复电动车上牌
回复:海口两部门正在整理目录并接入系统
有网友留言称:希望海口市尽快恢复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同时尽量不要扣车,扣车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市民去取车也很不方便,机动车违法都很少扣车,电动自行车就更不应该扣车了,建议还是以教育罚款为主。
交警回复:2019年4月15日国家出台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但海口市前期没有实现合格电动自行车信息共享,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整理符合新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目录,并接入待完成升级改造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尽快恢复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另外,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列入《目录》电动自行车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车辆,并当场出具凭证,告知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
市民反映为办增驾业务需来回奔波
回复:驾驶证转入到现居住地后就可办理增驾业务
网友留言:在未成立儋州车管所,或者说允许发放琼F号段之前,本人是在儋州地区的驾校办理暂住证后考驾照,但自己的户籍是海南海口的。近期打算在儋州车管所增驾,被告知需要去怡心花园的政务中心办理,再把驾驶证转车管所,两个地方来回直线往返距离约5公里,带来一些麻烦。建议在琼海车管所考驾照后再通过网上合并证件,同时开通线上查询,体检可以跨市县互认,另外,海口有跟邮政合作的警邮业务,如果全省的邮政都有网点,到时确实需要线下认证部分,就相当于无形中增加多个车管所。
交警回复:一是可将驾驶证转入到现居住地后办理增驾业务,无须专程前往原发证地办理;二是现交管12123手机App提供驾驶证基本信息查询功能,市民可下载注册后随时查询相关信息;三是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已实现了跨市县互认;四是警邮合作的办理的业务仅是公安交警部门授权允许的办理的业务,目前尚未开通认证业务。
已办完车辆检验,系统却显示“提交申请”
回复:目前海口车辆上线检测业务积压少无须预约
网友留言:自己于2020年1月17日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机动车检验预约业务,当时已经收到预约码,并且已经办理完车辆检验,后于2021年1月30日依然可以查询到该业务的办理进度“提交申请”,期间又再次办理机动检验预约业务,但没收到预约码。建议职能部门针对此类问题作出优化,为市民提供便利,并建议增加业务短信提醒。
交警回复: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12123App存在业务正在受理的提示,系相关检测站工作人员未及时办结业务流水号导致,现已对该流水号办结,处理完毕。目前海南省的检测机构较多,海口地区已达到30多家,车辆上线检测业务积压少,市民可以根据自己时间安排,自行到检测机构办理即可,无须预约。
考了5次没通过要从头再来,市民很苦恼
回复:驾考这两个科目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网友留言:驾驶证考试科目二、科目三只有5次考试机会,不通过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起,该政策规定不合理,建议增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次数。
交警回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网友针对驾照换照体检提三点建议
回复:驾驶人体检机构已放宽到有资质的乡镇卫生院
网友留言:驾照换照体检建议:1、减少不必要的体检项目。2、下放到镇医院,即能减缓县市医院的体检紧张现状,也能有效利用乡镇级医院的医疗资源,还方便了村民。3、对色弱驾驶员应该参照国外经验,只要能识别三色信号灯,即视为合格,色盲检测只检测三色信号灯识别即可。
交警回复:1.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是对符合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基本体检项目,是经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全国统一;2在2020年,公安交管部门推出了放管服举措,将驾驶人体检机构放宽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具体的体检医院名单以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