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出台辅警管理办法 这几项工作不得从事 →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3月1日起,《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包括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其履行职责行为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承担。
其中,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的组织、指挥下可以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心理咨询、医疗、新媒体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除武器和警械外的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可以开展协助租赁住房治安管理、特种行业、禁毒、出入境等相关管理和服务活动;协助执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巡逻、检查、传唤、抓捕,维护秩序、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工作。
此外,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独立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等9项工作。
据了解,《管理办法》的出台,解决了目前辅警管理使用和职业保障上的诸多问题,及长期以来辅警在协助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公众对其身份及工作性质的质疑,有利于更好地规范辅警履职行为。(总台央视记者 黄鹂)
(编辑 杨亚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