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马进:限制在线教育预付款,超万元建退费险
2020年,在疫情影响和资本推动下,在线教育行业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在线教育需求在短时间内激增,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正在召开的2021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提交了一份提案,针对在线教育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马进认为,首先,在线教育行业快速发展中,部分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先机,有可能会出现牺牲短期效益获取成长空间、“烧钱”、无序竞争等现象,使得少数头部企业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而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遭到压缩。
其次,很多在线教育企业实行“预付款”制度,存在“爆雷”和“跑路”等风险。
此外,企业为了优化服务和保护客户信息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技术更新,存在创新失败和客户信息泄露的风险。一旦企业出现“爆雷”或“跑路”,用户面临巨额的资金损失风险,用户在线教学平台的甄选和转换,也会影响教学的连贯性和成本。
如何避免在线教育可能存在的上述风险隐患?马进委员在提案中提出了五项具体建议:
第一,加强市场准入,提高行业壁垒及规范性。
建议制定在线课外教育机构准入规范,要求在线教育机构向省级主管机构申请办学许可。对K12(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课外培训领域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在线教育纳入规范体系,严格培训机构的审批要求,严格控制学科类课外培训机构的教学条件及教学内容、教材不能超前。
同时,制定在线平台教师资格证制,要求在线教育平台对教师资格信息进行在线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抽查公示、教师与证件匹配程度。
第二,建立企业备用金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现第三方监管。
设置30%比例的企业备用金制度,将备用金放在企业账面上,设置政府和企业共同监管账号,一旦企业出现财务风险,备用金取用受限;建立预付费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模式,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教学进度、服务内容,按月、按课时划拨结款。经营者应当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前,在第三方监管服务平台上准确、完整地填报上一季度预收资金支出情况等信息,不得隐瞒或者虚报。
第三,限制预付款的比例、时间和应用范围。
在线教育平台机构一次性收取学费不得超过3个月,不得拆分合同;对1万元以上的大额预付款,建立“退费险”制度;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培训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员工待遇,学费收入不得用于投资。企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告示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第四,推行规范合同。
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逐步普及电子合同在线签约登记制度,做到合同可溯、可查、可依。书面合同应明确培训项目、课程内容和课时数量,还须有教师资格资质、教学培训地点、设施设备、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经营者违反约定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或者感到培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消费者都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还相应费用以及依法得到相应赔偿。
第五,对恶意竞争及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线教育企业,纳入白名单,在政府网站或教育部门官网上,公布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出现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将列入黑名单;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负责人5年内不得进入行业,并依法向社会公示。